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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高仿公号“钓鱼” 平台也应担责

来源:网络转载日期:2020-12-23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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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察、刷卡、工作、在web渠道公众平台预约,近年来,更多人的习性在web渠道公众平台解决事务。 据新华社记者调查,骗子们现在开始利用仿造官方的微信公众平台进行诈骗,取“高仿名”冒充正规机构,制作假货,借用别人的工商执照,法人新闻注册微信公众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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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认为公众号的可信度很高,经常不防御公众号提供的新闻和链接等。 出乎意料的是,微信公众平台中也夹杂着鱼龙,看起来像是正规的公众号,其实是“山寨公众号”、“钓鱼公众号”。 前几天,福建泉州徐根据邮件提示,搜索了名为“福建车辆年检”的公众号,通过链接被引导到网站,输入了银行号码、引擎号码、卡密码、邮件验证码,被骗了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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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拟微信公众平台撒谎的背后暴露了微信平台在公众号审查和监督方面存在漏洞。 根据《互联网顾客公众账户新闻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顾客公众账户新闻服务提供者审查录用者的账户新闻、服务资格、服务范围等新闻,并对“后台实名、前台博拉 必须进行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实际身份新闻认证,但现实中,微信平台的审查很有可能是精明的,在少量的EC平台上,商家承诺“支付接受微信官方认证的公司号码680元”,需要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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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央视信息频道宣布微信公众平台出现“高仿”官微乱像:河南、湖北、广西、福建等教育招生考试部门的微信公众平台名称被个人和培训机构恶意剥夺,严重妨碍高考就业 这些仿造官方招生考试机构的微信公众平台不仅搜索排名靠前,而且获得微信认证,引起误解,不仅招生欺诈,而且泄露考生消息的风险也很高。 之后,微信公众号永久禁止了相关的76个高拟公众号。

普法:高仿公号“钓鱼” 平台也应担责

管理高仿公众号不仅限于事后的检查站,必须加强源头的监督管理,抑制过剩的填充数、混水接触鱼。 另一方面,在各方面进行身份核检查,特别是在金融、招生等敏感行业,除了审查申请人提交的书面资料外,还必须委托领域的主管部门进行验证,以免没有资格的人挂羊头卖狗肉。 另一方面,坚定地保护“防火墙”。 欺骗微信公众平台“钓鱼”的多是引诱到第三者的钓鱼网站实施欺诈。 微信平台积极与相关部门钓鱼网站新闻库对接,跳跃链接时及时注意,自动停止访问,无法成功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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抑制高仿公众号“钓鱼”,不缺乏技术决心,强化网络平台的责任很重要。 目前,对于有点假公众号的违法行为,微信平台往往不需要承担责任,缺乏严格管理、认真监督的动力。 根据《电子商务法》,电子商务平台未对平台内的经营者履行资格审查义务,被责令限制整改或停业整顿,最高面临200万元罚款。 如果知道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就承担连带责任。 参考EC平台的管理模式,可以让网络平台在高仿公众号上承担问责,让“钓鱼”诈骗承担连带责任,唤醒平台的责任意识,发挥“门卫”的作用。 (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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