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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广告营销岂能违背公序良俗

来源:网络转载日期:2021-01-05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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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昌俊

最近,一位网友在社会交往媒体上晒了广东深圳地铁1号线的车厢照片,车厢地板、墙上贴着“童言无忌”的标语。 其中,“爸爸,长大后想和你结婚”、“妈妈,长大后想和你结婚”的文案引起了网友的疑问。 广告发布方后来说,这个文字的出发点是从孩子简单简单的立场出发,在“童言无忌”中表达对父母的爱。 现在这个广告被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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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广告的故障,不需要再做很多解析了。 舆论的反馈证明,它确实“侧翻”了。 这个广告虽然舆论急剧后退,但近年来广告经常“侧翻”的现象被深刻地考虑。

普法:广告营销岂能违背公序良俗

从椰子品牌椰汁的部分版广告,到去年的草莓音乐节广告文案,再到这次深圳地铁广告,这些“翻车”广告发布在不同的平台上,争论点也不一定完全一致,开玩笑说, 也许我们不需要恶意推测广告发表者和企业品牌方面的动机,但近年来,如果有“人气”,如果能带来“流量”,广告最终会显示“美名”还是“臭名昭著”,不再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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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句话说,为了引起关注,不仅有不择手段的广告,也有不分好坏的广告。 例如,这次“童言无忌”广告引起的争论,似乎出乎广告发表者的意料。 深圳地铁广告发布者回答说,他们也理解这个营销文案用语放在公共空间里会变得模糊。 我很清楚会产生歧义,肯定是发泄出来的。 其潜在的台词只不过是“不问好坏,只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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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起任何频繁“侧翻”的广告文案,这种博览群关注的心情其实更有趣,更值得警惕。 特别是这次引起争议的广告,其发表平台是公共机构,发表者作为有名的教育机构,应该更加重视广告文案的价值表现。 事实表明,在他们的行动框架中,效果无论是正面的还是反面的,都完全超越了复印件的价值表现。

普法:广告营销岂能违背公序良俗

所有的广告都是为了吸引尽可能多的人的关注,但前提是广告文案基于公序良俗和法律。 这个底线一旦突破,广告不仅失去了所有的灵魂,也难免会惹公众生气。 对于反复出现的“侧翻”广告,广告发布者和企业品牌方面应该告诫,应该遵守很多价值,作为参加者的围观者也应该从价值角度站稳脚跟,不要做任何广告的“购物”。 当然,对于触犯法律红线的广告,监督管理部门也必须依法给予限制。

普法:广告营销岂能违背公序良俗

广告需要创新,但有价值的底线不应该被视为“卖点”,不应该因为“边框球”和恶趣味而改变关注和流量。 这是对参加者的尊重,也是对企业形象的必要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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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是媒体评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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