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以人民为中心,做公正高效司法践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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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祥政
作为一线事件法官,我和同事们本着“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以公正善良的心发现内在事件的事实,理解法律精神,给予当事人爱和温柔。
我接受过这样特别的人身损害赔偿方案。 原告蒋某系外国来沈务员,工作期间不小心摔倒受伤。 送医学的包工头王某对蒋某家族的索赔否认雇佣关系,在之后的审理过程中没有出庭,没有应诉,试图逃避赔偿责任。 这时,即使原告的需要得到法律支持,因为找不到王某,所以得不到赔偿的可能性很高,医疗费不容易执行。 看到蒋某家族无力的眼神,我决定申请免除诉讼费,原告方面不能提供保证的,先向领导申请执行。 这样做确实会给我自己和法院带来一定的风险,但我认为这是应该承担法官的责任。 在随后的半个月里,我带着蒋某家族先向王某依靠的建筑企业查询被告的身份新闻,根据身份消息向多家银行查询被告的名义存款,向房地产部门冻结王某名下的门房……最终,出现了几天隐蔽的王某,
“落后的正义不是正义。 ”“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得以牢固树立,通过公正高效的法律审判,可以切实提高司法公共的说服力。 我和同事们为了提高审判的效率,独自开发了在同一天开庭审理同一案件的根据或类似案件所依据的案件的审理方法。 这样做的最大利益是不需要转换审理思维,在听事件时也容易引起争论的焦点。 在法律文件的制作中也容易重视积累和总结,将各种案件做成单独的模板,遇到同类案件直接取出模板,减少重复输入的员工量,保证审判文件的一致性,在一定程度上缓和案件大多数人的矛盾,
调停也是提高事件效率的方法之一。 民事案件关系到附近的和平、家庭幸福、社会和谐,有些案件并不是只有做出判决才能取得最好的效果。 但是,调解的成功不是偶然的,除了熟练的法律素养、优秀的调解技巧外,还需要以丰富的事件经验和诚实为人民之心,将司法关怀与调解相结合。 我的诀窍是切实以司法公正和人民利益为中心,以身作则为当事人着想。 首先,要得到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承包法官的信任,其次要评价双方矛盾点和矛盾深度,最终要做一些放矢地调整工作。 另外,也有不理解一审判决的法律根据的当事人,作为二审法官,必须更耐心、细致地进行法律工作,以达到案件与人的最终目的。
对厚德立身、技亮立业、法官的职业来说,厚德和技亮是必要的,具备、完美结合,从公正和效率这两个维度开始,寻找两者的最佳平衡点,始终以人民为中心,携手并进,共同前进。 这样,我自己审查的案件数量和案件质量等各评价指标总是位于全院民事部类的前列。
(全国优秀法官、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审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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