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用好担保机制为中小型企业增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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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再晨
由于疫情的冲击,现在很多公司的融资出现了一点问题。 利用融资担保机制给中小企业增加信件,提高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是财政政策发展的关键。
财政部最近发表的《关于一个一个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是微型公司和“三农”主体融资增信的通知》中,目标是实现每年再担保业务规模4000亿元的目标。 这意味着财政政策将支持微型企业融资并采取新的措施。
微型企业和个体经营者是经济快速发展的生力军,也是吸收就业的主要途径,“三农”关系到中国人能否牢牢地握住自己的“饭碗”。 最近,在财政手段方面,国家已经推出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为微型公司和“三农”主体护航。 但是,受到疫情的冲击,现在很多公司的融资有点问题。 利用融资担保机制给中小企业增加信件,提高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是财政政策发展的关键。 因此,这次再担保业务的规模扩大比较强。
尽管加强了对微型企业和涉农主体的支持,银行在发放融资时,还需要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能力、现金流、资产等因素,门槛依然很高。 如果公司没有足够的抵押品和担保,依然有可能无法获得贷款。 前几天,一点企业的广告主反映了银行的贷款利率已经相当折扣,但依然要求公司保证。 在特别时期,无论是公司还是个人,担保的意愿都明显下降了。 结果,许多公司因担保不足而无法获得贷款。
现在银企的消息不普遍存在,保证依然是普遍现象,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改变的。 从银行体系外入手,扩大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再担保业务的规模,是处理中小企业融资瓶颈的关键。 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成立后,通过再担保业务的合作,初步形成了省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管辖内融资担保机构三级业务联动的合作体系。 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的参加对完善地方政策担保功能,加强地方融资担保农业支持的小能力,分担融资风险具有积极意义。
除了提供资金支持外,国家融资担保基金还发挥着规范领域的作用。 国务院办公厅发行的《比较有效地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的作用,切实支持小微公司和“三农”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和银行的风险分担比例大致在20%以上,省级再担保机构的风险分担比例大致在国家融资 这个规定不仅可以确定融资担保机构作为风险分担人的作用,还可以减轻融资担保领域的负担,支持它们不断提高小农业支持担保金额所占的比例。
为了支持微型企业和“三农”主体,必须发挥“几个担子”的力量。 货币政策、监管政策不仅需要使各金融机构向微型公司倾斜,而且需要在财政行业不断推出支持政策,贯通融资链上的各节点,比较有效地提高农业支持的小融资效果。
(《农村金融时报》供词)
标题:普法:用好担保机制为中小型企业增信 地址:http://www.leixj.com/pf/2021/0101/216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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