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对恶意差评,不能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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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敏
据报道,深圳女性多次以差别要求商家退款或赔偿金,非法利润为1420.53元,目前该女性因涉嫌敲诈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被检察机关逮捕。
女性解释说,因为最近失业而歪着头,以吃自己在外面吃的东西肚子不舒服为理由,要求商家说教,威胁要给人自卑感。 她威胁的总额很少,但次数很多。
现在,点外卖已经成为很多人的生活习惯,有些酒店的外卖量超过了食堂。 外卖是做口碑生意的,外卖平台上的顾客评价对商家很重要,也是其他顾客选择时的重要评价标准。 一旦出现问题,商家不想受到坏名声,所以通常选择为难人、退款、吃亏。
有人有机会想出用差评敲诈的主意。 对于这种恶意的劣等评价,绝对不能缓和。 平台必须积极介入,既要确保顾客的评价权,又要为商家建立顺畅的投诉渠道和公平的判决机制。 商家也应该不怕麻烦,自己拿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只有这样,才能建立良好的领域生态,以免让恶意评价看到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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