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治理学生采用手机不妨借鉴他国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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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丙奇
据媒体报道,最近法国国民议会通过了禁止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的法案。 法国通过了禁止学生在校园采用手机的法案这一模式,为我国管理学生采用手机的问题提供了参考。 关心监护人和公众的教育议题需要广泛听取意见,充分论证,不能当头决定。 除了立法以外,还需要重视相应的制度建设、对学生的诱惑和教育。
我国未成年人手游中毒问题已经严重。 有点学校下达了禁令,但因为是行政规定,所以在执行中一直有争议。 立法的话,可以使禁令比较有效,能够交战各方的意见。 例如,赞成者认为学生可以通过手机的相关功能学习,不能噎着吃。 反对者认为使用手机学习只不过是学习手段的扩展,缺点大于优点时要慎重采用。
当然,禁止学生在校园里使用手机也有很难执行的问题。 学校怎么解决,比如学生拿着手机进校园? 学生上课违反手机录用,教师能把手机交给学生吗? 教师接到学生的手机发生冲突怎么办? 这意味着推进禁令,如果不能执法就会变得严厉,很难产生实际效果。 对中小学管理来说,依法教书可以维持学校的运营秩序。
除此之外,学生沉迷网络的理由也来自社会和家庭,并不是通过学校的禁令就能应对的,必须意识到需要综合管理。
我国有禁止经营性网吧向未成年人开放的法规,但该禁令没有比较有效地执行,问题发生后才开始管理,但在刮了一阵风之后复活了。 特别是在农村地区,离开学校的孩子马上进入网吧。 如果这个问题没有得到处理,校园内的管理、校园外的放荡,管理就会无效,师生冲突会加剧。 因此,与孩子一起,特别是对孩子控制网络时间的诱惑,培养识别坏消息的能力,是父母必须履行的监护、诱惑义务。
( 8月6日《光明日报》02版“禁止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可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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