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保障航空安全要有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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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城
最近报道说,8月2日凌晨,成都双流机场有乘客擅自打开航班紧急舱门。 乘客擅自打开紧急舱门的情况经常发生。 原因也是五花八门,但根据拆除,至少有三件可以打开舱门。 和飞机上闷热有关。 以这次hu7056航班为例,在乘客做出不合理的行为之前,飞机在机场停留了4个多小时,机舱闷热,感情不可避免。 如果能适时把乘客安排在候车室休息,科学地缓解机舱闷热等各种不适,积极地疏导乘客的心理焦躁,乘客这样的冲动行为和恶劣的出行体验比较有效,也有利于促进航空服务的迅速发展
hu7056次航班的选择准备是遭遇不可抗力因素的合规行为,无可厚非。 但问题是,准备好了,地面服务不可欠缺。 由于天气等不可抗力,航空企业不承担延误责任,但其基本保障和救济义务依然存在。 据媒体报道,飞机准备降落成都后,乘客很长时间没能下车。 一名乘客反应说:“飞机上有很多老年人和孩子,吃饭没喝水。” 在狭小的客舱里,密封4小时还是人体最累的睡眠时,乘客心情兴奋是必然的结果。
根据领域惯例,飞机停在跑道上有两种可能性:一是机场过度准备飞机降落,机器位置紧张或没有空位。 二是机场宣布暂时关闭,着陆的飞机只能在跑道上等待。 因此,在追问相关机构和所属航空企业,选择准备下车时,必须追问是否准备下车和及时地进行充分的信息表现。 这个信息表现是关于机位配置、地面保障等问题关闭乘客的主要原因。 如果有机器的位置,不仅可以打开舱门通风,还可以安排机器等待。 确认地面保障,开始补给机上的饮食物资了……
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准备降落机场自然很忙,但忙不是借口和理由。 双流机场作为西南航空的枢纽,一定需要完全的应急措施,由此可知机场方面没有做好应对下降准备服务的准备。 有关航空企业认为乘客需要在密闭空间呆4个小时,能否与服务相安抚,显然是保障无力感。
(摘自8月13日《光明日报》10版《正视打开舱门背面的航空保障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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