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新时代的“法治”与“法制”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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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先钰
热烈祝贺《法制日报》创刊40周年及更名为《法治日报》! 《法制日报》创刊40周年,为我国法制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功勋卓著! 《法制日报》更名为《法治日报》,是新时代的重要措施,祝福《法治日报》继续,辉煌!
《法治日报》和《法制日报》虽然是一个字的变化,但意义深远。 新时期的“法治”具有全新的内涵。 要区分“法治”和“法制”,首先从概念上讲,“法制”是法令制度,是统治阶级通过国家政权建立的法律制度和基于这些法律制度建立的社会秩序。 “原强”中严厉地说。 “从那个官工兵商法制的明备来看,人知道那个职位,不监督就做。 事情知道得很细致,不要准备。 ”巴金斯说:“作家应该有勇气,文艺应该有法治。” “这一方面要证明人民第一要讲两面,讲勇气,另一方面要有健全的法制保障”。 “法治”是依法治国,词典中解释为“依法治国”,即以法律为基准的治国理论、大体、体制和实施方法等与“人治”形成了对比。 《晏子春秋谏上九》:“先君桓公之地比现在狭窄,修治,广政教,称霸诸侯。” 《淮南子泛论训》:“如果知道法治的由生,就应该偶尔改变。 不知道法治的源头,但服从古终乱。 》我们比较了“法治”和“法制”,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区别和转变。
第一,“法治”的表现体现了时代的转变和快速发展,适应了“新时代”的特点,标志着我国法治建设将翻开新篇章。 “法治”的表现,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背景下,可以更正确地表现中央精神。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大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有关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战术全局出发,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术部署,做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开创了法治中国建设的新时代。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 这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史上第一次以法治为主题的中央全会。 党的十九大多次在新时期反复全面依法治国,上升为迅速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对策之一。 在古今中外,许多思想家、政治家很早就意识到法治与国家治乱兴亡之间的规律性关系。 秦朝商鞅说,治法者强,政治家削。 古希腊柏拉图说,法律是所有人类智慧的聪明结晶。 我国“法治”的迅速发展,从“人治”到“法制”,从“法治”到“依法治国”,从“依法治国”到“依法治国”,从“依法治国” 我国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副本,第一,全面依法治国。 二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形成五人制。 这将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重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整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强大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整的党内法规体系。 三是反复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一体建设,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共同推进行政。 四、确定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新“十六字方针”是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法。
其次,从静态到动态的迁移。 “法制”强调法律的制定,是制度层面的构筑,处理法律上可能的问题,作为静态的规范性文件出现的情况越来越多。 “法治”作为越来越多的动态立体活动出现,包括立法、执法、司法、执法等各环节,更准确地体现了全面依法治国的内涵,既包括良法,也包括善治。 “科学立法”强调提高法律质量,从“有法可”向“科学立法”的转变,使立法理论进一步丰富迅速发展,体现了我国立法事业的进步。 推进科学立法,重要的是完善立法体制,设定科学的立法程序,立法质量的提高依赖科学的立法程序。 为此,不仅要推进立法进程的民主化,让人民以各种方式参加立法活动,还要推进立法进程的公开化,法律案的提出、审议、表决等过程要让公众知道,保障公民的知情权。 此外,必须创新立法程序,以应对全面深化改革的指控。 要用科学的方法,多次立、改、废、释的多种玩法,增强立法工作的协调性、及时性,推进立法具体化、精细化方向的迅速发展,加强法的可行性。 今年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共7篇84章1260条,创造了新中国立法史的新纪录。 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期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民法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严格执法”是指执法主体在执法活动中反复公平、正义、体现的大体上,严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依法行使职权,“依法、严格、违法地追究” “公正司法”是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所有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的正义。 司法机关重点围绕这个目标改善工作,处理制约司法公正和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的权威司法制度,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认真处理司法腐败 《全民法》是全体公民自愿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我们要推进义务教育阶段的法治教育事业,为社会大众提供越来越好的普遍平台,提高普遍力量,发挥党员干部法的模范领导作用。
第三,向法治观念的转变。 著名法学家武汉大学李龙教授认为,法治观念是一定社会主体对法治的认识、评价和情感体验,是人们对法律的衷心认可、崇敬和遵守,法治观念在人们用现有法律制度构建法治思想的过程和法治状态实现时 笔者具体分解,法治观念具体包括忠诚观念、以执法为民的人本观念、反复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存的观念、理性与和平观念、规范与和谐的观念、客观与中立观念、证据与清廉观念、诚实与勤奋观念等。
第四,向法治思维的转变、法治思维培养是党中央和习大总书记在新时代提出并形成的新概念和新理论,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副本。 领导干部能否真正重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是衡量国家管理法治化和现代化的重要标志。 法治思维是基于对法治的信仰和崇敬,亲自运用法律规范、法律逻辑、法治理念分解、评价和解决问题的思维方法。 其一,法治思维是以法治精神为核心、表现法治方法的思维方法,法治思维的核心与法治的核心相同。 其二,法治思维是规范性思维,具有很强的规范性和程序性优势。 其三,法治思维的价值追求是实现公平正义。 法治是规则之治,是良法之治,良法的标准是实现公平正义。 公平正义是法治的核心价值,也是法治思维的重要追求。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必须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先的社会公平体系。 我们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解决改革、迅速发展和稳定的问题,必须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始终把公平正义作为协调各方利益关系、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的根本尺度,使各方主体实现各自的需要 只有把它作为价值追求,才能培养和形成法治思维,才能指导人们按照法治方法处理问题。
总之,法治梦想是中国梦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要在习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建设法治中国,努力工作,甘于献身,同时迎接创造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作者是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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