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好莱坞“米高梅”在华被侵权获顶格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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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馀东明通讯员陈卫锋
《米高梅》是美国好莱坞的“八大”电影企业之一,众所周知的有《乱世佳人》、《绿野仙踪》、《魂断蓝桥》和007系列等电影。
深圳市米高梅影业有限企业(以下简称深圳米高梅企业)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不仅将公司编号变更为“米高梅”,还将使用“米高梅”“mgm”和相关雄狮标志在中国各地授权第三方开设米高梅电影院。
最近,上海浦东法院对这一侵权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停止了深圳米高梅企业的一切侵权行为,并向两位原告分别赔偿了300万元的经济损失和维权合理支出。
近年来,深圳米高梅企业为了登顶,在与“米高梅”完全没有关系的情况下,广泛采用“米高梅”的相关标志和域名,在中国各地的授权第三方开设米高梅电影院,在电影院的装饰、会员卡、电影票、海报等上享有原告权
另外,深圳米高梅企业注册相关域名网站,采用相关域名网站推进、开拓电影院加盟业务,在推进中借用米高梅集团的商誉实施相关虚假推进行为,被美国“米高梅”告上法庭。
法院审理后认为,“米高梅”在娱乐行业,特别是电影行业具有很高的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是有一定影响的公司名。 被告没有任何授权及相关关系而采用相关标志和域名,误以为米高梅集团及两原告之间有特定的关系,混淆,足以构成不正当竞争。
另外,被告在其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及工作场所明确或含蓄了与米高梅集团及两原告的授权许可或其他特定关系,构成了虚假普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法院判决停止侵权行为,消除影响,此外被告还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两起案件的赔偿额,原告在侵权中遭受的损失、被告在侵权中得到的好处都不明确,因此法院综合考虑了原告知名度高、被告侵权恶意明显、侵权行为长期持续、影响范围广等因素。
杨捷审判长说:“外国企业在中国投资经营令人放心。 因为在司法实践中,无论是《中华老字号》还是《好莱坞老字号》,如果法院明确诉讼程序确实侵犯了相关知识产权,就会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受到平等保护,受到严格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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