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汽车市场反垄断调查将落地 多个知名车企或领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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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机构这次必须真正比较汽车市场垄断行为的嫌疑。
《经济参考报》记者独家从多家汽车公司、领域协会及经销商那里获悉。 多家知名汽车企业的亚太地区负责人上周在国家改革委员会的价格监督检查和反垄断局接受了反垄断调查。 执法机关确认车企业有横向限制、纵向限制及市场支配地位滥用等垄断行为,不久将公布处罚结果。
一家知名汽车企业的负责人表示同意上述调查复印件,积极协助改革委员会执行反垄断法。
据一位业界人士透露,有关部门实际上从2011年开始组织了很多人才,借助相关领域协会和学术机构的力量,对汽车市场的这些问题进行了很多研究,在一点上进行了尝试。
发货价格在50万左右的进口路虎在中国纳税后,销售价格不应该超过130万,但最终销售到了189万美元。 一辆北京奔驰的零整比是1273%,更换所有零件的费用可以购买12辆新车。 另外,如果汽车出现问题,客户必须在4s店购买工厂的零件进行修理。 在4s店也是‘ 外采首饰。 说到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中的虚高价格、价格限制、销售等混乱,成都某汽车4s店的经理尹恩有点愤慨。
自2008年《反垄断法》生效以来,中国汽车市场发生的限制竞争行为逐渐引起各界的重视,记者此前与北京、上海、湖北等多家汽车企业在4s店进行了调查,汽车公司对整车、零部件、售后服务
记者在迄今为止的调查中,作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实体,不是汽车供应商的子企业汽车4s店,但现在汽车供应商发生了严重的依赖症,后者全面控制了4s店负担高额价格建立的流通互联网,
这可以从最近北京梅赛德斯奔驰销售有限公司宣布全国降低汽车售后服务费用中看出。
维护价格的调整什么时候发布在奔驰上?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的专家认为这应该在4s店的自主定价范围内,但现在车企做了更多的事情。 现在,汽车企业在合同上逐渐取消了4s店的价格管理,但实际上这个控制没有消失,只是更加隐蔽。
一位专家表示,汽车制造商和4s店的关系实际上具备纵向垄断行为的特征。 在我国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市场中,纵向垄断行为是比较常见的表现形式是汽车供应商向销售商发行的商业政策、通函、信息、通知等形式上的单方行为。
具体来说,汽车供应商直接固定或限定经销商的转售价格,固定经销商的销售利润,限制经销商对顾客的最高折扣,限制转售价格的变动幅度。 汽车供应商要求4s店只向销售区域内的最终客户(包括个人和公司的客户)销售汽车。 汽车制造商向4s店供应缺货车时销售滞销车,向4s店供应新车时销售工厂零部件等,这些行为都有可能被认定为构成《反垄断法》规定的垄断行为。
在售后市场,记者发现在中国汽车售后市场,工厂零部件专用、工厂零部件销售维修服务、维修技术新闻可得性低等现象很明显。 这些现象的结果是,在中国汽车售后市场,零整比将达到畸形的12:1。
汽车售后服务与销售不同,售后服务市场可能由企业品牌定义。 据国家发改委有关人员介绍,特定企业品牌、车型的维护要求使用适用的零部件(包括工厂零部件和非工厂零部件)。 其中,质量相当的非工厂部件有可能成为工厂部件的有力同行竞争对手。 如果与整车兼容的非工厂部件有限,客户购买新车时会被锁定。 这种锁定效果是导致畸形高零整比的客观原因。 特别是对高端企业品牌的汽车来说,这种现象特别明显。
维护服务也有在4s店之间横向限定时间的现象。
横向限制竞争行为是指两个以上有竞争关系的运营商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其他协同行为。 在汽车市场上,通过在不同的4s店之间串联连接,提高售后服务价格的行为符合这个优点。 据专家介绍,4s店之间的横向限定劳动时间是反垄断法禁止的价格卡特尔行为,满足免除条件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有趣的是,对于今年在美国处罚日本汽车零部件制造商价格卡特尔的事件,中国执法机构也将采取行动。 《经济参考报》记者向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和反垄断局调查两个官员征求证据,该官员已展开相关调查,表示受理日本制造商自首,很快就会出现处罚结果。
近两年来,国家改革委员会的价格监督检查和反垄断局以不同的方式推进了《反垄断法》的有关规定。 副巡逻员卢延纯在年中国汽车流通年会上表示,作为经营者,在有点同行会议、地区会议、公司合作、设立产业联盟、战术联盟的过程中,不协商讨论和价格。 根据纵向价格限制《反垄断法》,不禁止经营者和交易对方达成固定转售价格或限制最低转售价格的垄断协定。 另外,需要注意不要滥用市场的支配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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