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没有权利是绝对的
本篇文章1746字,读完约4分钟
□陈灵海(华东政法学院法律史研究中心)
1973年罗伊诉韦德案( roe vs. wade )是世界女权主义史上的经典案例之一,也是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独创杰作。 很多美国人很清楚这个案例,很多中国人也通过它加深了对美国文化的认识。 在2010年美国电视台记者年会上,脱口秀演员黄西开了这个案例的玩笑。
来者不善者不来
1969年,原告约翰·罗伊声称自己被强奸怀孕了,但德克萨斯法律禁止堕胎,不能支付其他州做堕胎手术的钱,不得不继续怀孕。 她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孕妇有权单独决定什么时候、什么地方、什么理由、用什么方法中止怀孕。 德克萨斯州的法律侵犯了她的选择权。
韦德代表德克萨斯政府主张生命从怀孕开始,主张法律保护“人”应该包括胎儿。 怀孕期间,女性必须保护胎儿的生命,不经过合法的正当手续,不得堕胎。
经过漫长的诉讼战,4年后,罗伊对韦德事件终于在美国联邦最高法院迎来了决战——7:2! 首席法官沃伦和另外六位法官主张罗伊有权堕胎,大法官伦奎斯特( 1986年至2005年首席法官)和另一位大法官主张应该保护胎儿的权利。 罗伊胜诉!
令人吃惊的是,原告后来写了一本书《我是罗伊》。 其实他叫诺玛·麦考威,因为生活艰苦,意外怀孕,说没有钱堕胎。 正好有两名激进律师试图挑战德克萨斯州的堕胎反对法,所以选择了她。 他们要磨刀霍霍,为诉讼做好充分的准备,得志。
胎儿是否有人格。
本案的一个重要问题是胎儿是否是“人”,是否具有法律人格。
大法官黑门代表代表多数派写了判决意见,判决书在开头说:“生命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不是法院可以决定的问题,在哲学界、医学界、神学界也没有一致的意见,人类的知识完全揭示了生命的全部奥秘。 这样的声音东打西、准则打北的行文妙手,是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古典判决中常用的道路。
从表面上看,法官们差点倒向堕胎的另一边,结果高峰电路旋转,黑门写道:“法院回答这个问题是不礼貌和不合适的,同样德克萨斯的法律根据他们认定的生命理论禁止堕胎也是不合适的。” 在否定法院自己的认定权之后再否定德克萨斯立法机关的认定权,没什么可说的了吧!
如何得出支持堕胎的结论? 黑门从法律史上找到了依据:西制定法律之前就对堕胎持宽容态度。 19世纪以前的法律从未把堕胎视为犯罪,古希腊和古罗马时代以来也是如此。 英国普通法也不追诉胎动前进行的堕胎。 这样,古代女性享受的自由似乎越来越多了。 现代女性还在落后!
判决进一步反驳了反对堕胎的立法理由。 立法禁止堕胎,通常有三个考虑因素:抑制性放荡,保证医疗安全,保护未出生的生命。 但是,三分都很难成立。 怀孕初期阶段堕胎的危险性小于继续怀孕。 胎儿没有体外生存性,也不能成为生命保护的对象。
最后最重要的是,任何权利都不是绝对的。 生存权是绝对的吗? 好像是绝对的,真的是这样吗? 胎儿的生存权受到了孕妇健康权、选择权和隐私的挑战。
但是,大法官们清楚,完全放任堕胎在受基督教教义影响的美国依然没有人心,采取划分怀孕阶段的权衡是安全的。 胎儿脱离母体,人工辅助成为生命的“母体外生存可能性”为界,怀孕前3个月、3个月后,有母体外生存的可能性。
不断的馀音
“罗伊对韦德事件”后,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相继受理堕胎事件,戏剧性的是,判决结果随着大法官的人事变动而变化。 在1983年的“阿克隆市对阿克隆生育健康中心方案”中,支持堕胎的意见获胜,但支持者阵营缩小了(6:3)。 在1986年的“桑伯格对美国妇产科学会案”中,支持堕胎的意见只有一票的有利胜利(5:4)。 在1989年的《韦伯斯特对生育健康部门方案》中,情况终于逆转了(4:5)。 在1994年的“麦迪逊对女性健康中心事件”中,天平再次倒向支持堕胎的一方(6:3)。
年6月27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再次对女性堕胎权作出重大判决,推翻了德克萨斯州严格的堕胎限制法。 这是“罗伊对韦德事件”后重大的堕胎诉讼,被认为是支持堕胎阵营的另一大胜利。
但是,尽管如此,“罗伊对韦德事件”的馀音还没有平息。 当时的美国总统奥巴马关于联邦最高法院的判决,没有期待在选举战中获胜的共和党候选人特朗普肯定说:“人工流产和杀人一样,堕胎的女性应该受到惩罚。” 没人知道,堕胎诉讼战的路要走多久,还要走多久?
标题:热点:没有权利是绝对的 地址:http://www.leixj.com/gy/2021/0123/29645.html
上一篇:热点:英国刑事上诉制度的树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