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宁波通报8起贿选、破坏选举秩序等违法违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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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严肃村级组织改选纪律公开通报8起违法违纪事件
分别与收藏选举、破坏选举秩序、非组织活动妨碍选举等有关。
明年3月底之前宁波市必须完成村级组织的跳槽。 今年的工作中,全市也取缔了收藏选举等违法违反纪律的行为,将其视为跳槽的要点。
最近,宁波市村级组织更换了员工领导小组,通报了最近调查的8起违法违纪事件。 据通报,对收藏选举等违法违纪行为,反复零容忍、零例外,进行发现、严格检查、通报。
●慈溪市逍遥林镇新园村岑某等人进行非组织活动妨碍选举方案
11月11日傍晚,逍遥镇新园村党总支委员岑某邀请该村几名党员和干部在城市某个阶段吃饭。 在此期间,岑某在这次村党组织的改选选举中要求不要投票给现任村党总书记。
解决情况:经过逍遥镇党委的研究决定,岑某不列入新村班子候选人的所有人选,按党纪条规则进一步解决。 之后,参加上述活动的另一位党总支委员亲自辞职。
●奉化市锦屏街道外应村应某等收藏选举方案
锦屏街道外应村时任村委会主任为了某某谋求连任,于今年10月12日下午向村民赠送甲、乙两人现金共计1.16万元,要求他们及其家属成员在村委会主任选举时投票。 10月13日,外应村举行村委会改选,应获得某选票的过半数当选村委会主任。
解决情况:锦屏街道党工委员会根据某当选的这次村主任的无效化作出决定,取消入党积极分子资格。
●奉化市西码头街道尚桥头村李某等收藏方案
西坞街道尚桥头村党员李某为了在村党支部改选中获得选票,从10月中旬到11月上旬多次在本村村民李某家,与李某、杜某协商约定他们来获得选票,其间结算给他们投票的烟钱 如果选举成功就给他们做小工程之类的。 李某也给村里很多党员拉过票,当选后有事找他,答应一定会帮忙。
解决情况:西码头街道纪工委员会和派出所决定让李某留党看到一年的党纪处分和罚款200元的处罚。 认定李某当选这次村党支部委员无效。
●奉化市西码头街道尚桥头村李某选举破坏秩序事件
11月10日,奉化市西坞大街尚桥头村通过村党支部改选进入公开投票阶段时,村村民李某对选举结果不满,冲进选举现场故意翻投票桌,破坏了选举秩序。
解决情况:西码头派出所对李某进行了行政拘留3天的处罚。
●宁海县岔路口道村王某等收藏选举方案
11月5日,宁海县分道镇分道村的王乙背着王甲把四支烟送给王丙,协助叔叔王甲在该村党支部的改选中当选,她转发给村内的一位稍老的党员,命令这些老党员把票扔给王甲 在11月10日的村党支部选举中,王甲当选为该村党支部委员。
解决情况:宁海县公安机关对王乙、王丙分分别进行了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 王甲当选这次村党支部委员为无效。
●宁海县分道扬镳町吕家村吕某等破坏选举秩序事件
11月8日,宁海分道路町吕家村进行了村党支部成员候选人的推荐评价,村民吕某、王某冲进会场,打破投票箱和评价票,破坏了办公用品,推荐评价工作不正常,破坏了选举秩序。
解决情况:公安机关对吕某进行了行政拘留7天,王某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
●宁海县桥头胡街道峯马村葛某等收藏方案
11月11日,宁海县桥头胡街道峯马村葛乙为了帮助弟弟葛甲在该村党支部的改选中当选,背着葛甲将3000元现金寄给党员马甲,要求马甲投票。 马甲受贿后,在村党支部选举中投票给葛甲,葛甲被选为该村党支部委员。
解决情况:公安机关对葛乙进行了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 桥头胡街道纪工委员会立案调查马甲等人,认定葛甲当选为这次村党支部委员是无效的。
●象山县茅洋乡徐家峯村王某等破坏选举秩序事件
10月13日,在象山县茅洋乡徐家峯村委选举现场,有群众向连片领导人反映了村民王某新当选的村委主任潘某给3名村民买票的问题。
解决情况:村民王某等买卖票破坏选举秩序的行为成立,但潘某认定收藏选举没有比较有效的证据。 据此,泗洲头派出所向王某罚款200元,另外3人没收了非法所得10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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