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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医药代表贿赂抗"非典"名医获刑 共行贿40多万

来源:网络转载日期:2021-04-14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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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报佛山信记者黄晓晴、通讯员凌将报道:记者27日从佛山禅城法院获悉,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感染科原主任罗红涛和涉嫌受贿相关的2起贿赂事件在上周末被判决。 为了将新药引进医院,提高药品销售额,两位医药代表向罗红涛行贿受贿45.5万元,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 另外,罗红涛的受贿事件至今为止在审判中,这名抗非名医辩称受贿的钱有一半用于学术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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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医药代表贿赂罗红涛

涉案的第一位医药代表是内蒙古福瑞中蒙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张某(详见本报4月25日报道)。 法院明确,张某代理的涉案药品将在佛山市医院感染科继续采用,为了增加感染科的采用量,从2003年4月到2010年底,给予罗红涛利润费,共计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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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一位人民教师陈红(化名)是另一位受贿罗红涛的医药代表。 2007年7月至2011年2月,陈红在担任连云港某药企佛山市医药代表期间,与张某目的相同,多次给予罗红涛利润费,共计23.5万元。 另外,2008年和2010年,陈红在罗红涛的帮助下,将新药甘美、苦参素引进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然后给予罗2万元的利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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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城法院经过审理,张某和陈红在经济交流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职工罗红涛财物,其行为均构成受贿罪,考虑到它亲自投票给检察机关自首,有悔改的表现,从轻处罚。 上周末,法院作出判决,张某和陈红分别因受贿罪被判处1年徒刑,缓刑1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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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红涛被控制接受50万以上的受贿。

据说罗红涛因涉嫌受贿事件于今年2月末和5月中旬开庭两次。 在审判中,曾经风云人物的事件终于明确了,罗红涛总共被指控犯有3起受贿罪。 检察院说她从2003年开始利用科药管理和影响,申请新药职务的航班,从医药代表那里收到了50万元以上的贿赂。 罗红涛对自己受贿的行为和金额没有异议,但他认为自己是普通医生接受回扣的商业贿赂行为,大部分回扣也被用于医院和科室的集体学术交流活动。 据悉,此案将于近日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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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晓晴,凌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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