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房祖名表示对指控无异议 并自愿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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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9日,被告人陈祖明(别名:房祖名)在法庭上。
根据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的官方微博,该院于9日上午9点30分依法公开审理被告人陈祖明(别名:房祖明)允许他人吸毒的案件。 陈祖明被告在法庭上对指控没有异议,自己承认了罪行。
起诉人宣读起诉书,被告人陈祖明于2012年下半年的某一天,2014年7月10日、8月13日、14日,在其住处的文案中控告柯某、李某等人吸食毒品大麻,必须拘留他人毒品罪追究刑事责任。
起诉人在起诉书中建议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被告人、辩护人同意这一点。 关于公诉机关起诉的犯罪事实和罪名,被告人陈祖明表示没有异议,自己认罪。
东城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各界大众、媒体记者及被告人所在企业代表100人旁听今天的审判。
据东城法院报道,有媒体记者说成龙和林凤娇不参加旁听。
小组图:房祖名涉嫌容忍他人吸毒罪在北京受审。
房祖名拘留他人毒品事件:由公诉机关出具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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