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保护环境所有人有责入法专家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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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记者朱磊
所有单位和个体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
公民必须增强环境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习惯,自觉履行环境保护的义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依法获取环境新闻,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
上述规定是刚通过的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规定的复印件。
经过 次审议,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在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上审议通过。 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的许多条款眼前一亮,其中法律体现的全民环境保护理念确实是亮点之一。 那么,在推进全体国民参加环境保护方面,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能发挥那些作用吗? 最近,《法制日报》记者采访了相关人士。
提高公众参与环境
碧水蓝天,清新的空气是人们追求和向往的,为了让我们生活的自然环境更理想,需要大家共同努力。
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在很多地方都提到了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复印件,对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实务委员会行政法室副主任童卫东这次对公众的环境保护义务作出了比较大的规定,特别是 首先,确认所有单位和个体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 其次,增加要求公民使用低碳、节俭的生活习惯的规定,要求公民遵守环境保护法规,协助实施环境保护措施,要求公民分类放置废弃物等,这都是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形式 另外,还规定了市民对环境保护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周珂指出,这次环境保护法的修改大大提高了公众参加的程度,提高了公众参加在环境保护事业整体中的地位和功能,同时进一步细化了。 公众参与实际上一方面是赋予他们权利,另一方面是从规定他们的义务和相关责任这两个方面进行的。 关于这次权利的规定,包括公众在环境保护知情权、新闻知情权、监督权、环境评价等方面的实体性和程序性参加的权利,非常细化。 关于义务,这次公民环境保护义务的规定几乎是性的。 公共环境保护义务的规定有循序渐进的过程,最初应该侧重于提高环境保护意识,提倡自觉地履行义务。
环境保护部法规司副司长别涛指出,在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规定中,公民必须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习惯,自觉有保护环境的义务。 这是大体的性规定,是一种提倡。 我们不应该总是抱怨别人的环境污染,应该通过自己的行动减少废物的产生,有助于推进环境状况的点滴改善。
期待跟进支援的细分化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吴青把关注的眼球对准了城市生活垃圾。
吴青说,关于环境污染,城市生活垃圾在固定废弃物污染环境方面占有不小的比重。 在这次的环境保护法修订中,公民有义务分类垃圾。 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将从年1月1日开始实施。 我们还有大半年的准备时间。 下一步将跟进包括一点一点法律、地方性法规等在内的多个辅助法律法规。 例如,关于垃圾解决的大致、理念和制度可以更细分。
环境保护部传教中心主任贾峰指出,个人行为与环境污染问题之间有因果关系,我们都有义务为减少环境污染作出贡献。 环境问题是大家关心的问题,而且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每个人都应该为保护环境而工作。 将来有些规定会进一步细分,公民有参与环境保护的方法,有具体的方法可以学习。
规定环境保护推进责任
法律的实施离不开公众的理解和支持。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实务委员会行政法室主任袁杰说,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中有非常重要的规定,是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和环境保护知识的普及。 环境问题比较专业,在现实生活中对环境知识的理解不够充分。 充分理解环境知识有助于真正认识到在环境保护和经济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应该如何解决这些关系。
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环境保护的推进和普及事业,鼓励基层大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环境保护志愿者推进环境保护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建设环境保护的好风气。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把环境保护知识纳入学校教育文案,培养学生的环境保护意识。 信息媒体必须开展环境保护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普及,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袁杰说,这些规定非常重要,比较粗略,但确定了各主体应承担的环境保护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推进责任。
在环境保护的迅速发展过程中,从小培养公民的环境保护意识是必要的,我相信经过几年不懈的努力,整个环境状况会得到大幅度改善。 袁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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