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河南高院连续6年举办“5·9错案警示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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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本报报道,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5月9日召开了以推进审判实质性化、比较有效地防止冤案为主题的座谈会。 这是2011年以来,本院第六次活动。
2010年5月9日,商丘赵作海故意杀人事件被省高院认定为一起犯错误,省高院此后将每年5月9日明确为全省法院的错误警告日,由法官们公正审判,防止冤案。
这次座谈会由省法院常务副院长田立文主持,河南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立勇出席会议并发表演说。 来自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郑州大学、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北京天驰洪范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郑州)律师事务所的专家学者如何推进审判实质化,围绕防止错误进行了交流。
张立勇院长在演说中回顾了近年来防止冤案的制度和措施,指出最有对比性,最有意义的是审判的实质性化。 实践说明,如果审判不能实质性化,其他所有诉讼程序都将毫无意义地空转,不能保障被告人的权利,很可能成为冤案。
张立勇院长指出,推进审判实质性化不仅需要改革公安机关之间的司法职权配置,还需要改革法院内部审判权的运行。 要改革文件审查制度,克服司法行政化的趋势,逐步减少内部审查制度、案件请示制度、审判文件送达制度,致力于最终废除。 除依法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案件外,通过让审判员审判,由审判员负责的大体上一律由议院或独任法官作出判决,对案件质量承担终身责任。 审判长,院长不再批准自己不是议院成员的案件了。 二、要大力开展院长自己的事务制度。 以院、审判长的开庭审查案为常态,而且要审理大事件、重要事件、难事件,把司法改革的要求落在实地。 三、必须完善主审法官、议院事务责任制。 四、必须改革审判委员会的工作机制。 根据中央的要求,另一方面,审查委员会必须合理明确研究案件的范围,录音录像,审查委员会委员要对其发表的意见和最终投票负责。 另一方面,试行审查委员会委员是以议院成员身份审理案件的实务模式,确保案件的解决更加正确。 另外,完善评委会委员选拔机制,采用竞争性选举和全院法官选举相结合的方法,选拔政治素质高、审判经验丰富、法学理论水平高的高级法官为委员,使评委会工作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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