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深航前掌门挪20亿终审判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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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华时报(记者孙思娅)记者昨天得知,深圳航空有限责任企业20亿元以上的资金被挪用,在市高院作出了终审判决。 深航前高级顾问李泽源被法院认定为深航实务支配者,因挪用资金罪被判处10年徒刑。 由于在假释考验期间犯了罪行,法院决定接受在那之前未执行罪行的处罚和处罚,执行徒刑14年。 剩下的5名高级管理层从有期徒刑6年到免除刑事处罚各种各样。
李泽源今年57岁,他近一半的人生与违法犯罪有关。 1979年,22岁的李泽源因盗窃罪被判2年,1988年因诈骗罪被判3年,1994年因伪造证书罪、诈骗罪、私罪被判处徒刑15年,2003年1月被假释。
法院明确表示,2005年3月,李泽源成立了深圳市汇润投资有限企业,在该企业拥有89%。 同年4月,李泽源指示赵祥担任汇润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代替李泽源持股,李泽源是汇润企业的实际统治者。
2005年5月至11月,汇润企业通过合作、共同竞争等方法从重庆隆鑫控股有限企业等融资20亿余元,通过竞争方法实际获得广东省广控集团有限企业拥有的深航65%的所有权。
2005年11月,受汇润企业推荐,赵祥、徐海伟、刘文彪等担任深航理事,赵祥当选董事长,李泽源担任深航高级顾问,成为实际统治者。 2005年12月,李昆被深航聘为社长。
为了支付深航股的转让金和收购深航股返还巨额债务等,2005年12月,李泽源、赵祥、徐海伟计划,挪用深航收购大成酒店项目的资金6亿元。 2006年4月,3人又挪用了深航投资重庆骏逸第一江岸房地产项目的资金3亿元。 2006年6月至7月,李泽源、赵祥、李昆、刘文彪、谢云双经过计划,挪用了深航预付租赁机的资金10.2亿元。 之后,汇润企业返还深航11.7亿元。 从2006年9月到2007年7月,李泽源个体挪用了深航收购广州机场酒店项目的1.1亿元资金用于企业偿债。
经过 审理,法院认定李泽源等人挪用深航资金均构成挪用资金罪,以挪用资金罪判处李泽源十年徒刑,合并执行以前未执行的有期徒刑5年7个月6日和有期徒刑14年 赵祥等五人分别从6年开始免除刑事处罚。
李泽源不服上诉。 深圳监事会主席徐海伟、总经理李昆、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谢云双也提出上诉。
据市高院审理,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量刑适当,必须维持,驳回李泽源、徐海伟、李昆、谢云双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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