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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公告后,司法改革成为热词。 年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通气会,发表了《建立健全防止刑事冤案事业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这是三中全会“决定”中的错误防止、纠正、责任追究制度健全,严禁酷刑、体罚虐待,严格执行排除非法证据规则精神。
毒树的果实为什么不能吃?
非法证据在西方刑事诉讼中被称为毒树果实。 也就是说,违反手续、侵害被告人合法权利的行为就像毒树,这种毒树结的果实(取得的证据),无论其外形多么美丽,都是有毒的,不能吃(即不能提供堂证据)。 正在审判。
例如,一名美国警察在一起搜查杀人事件的过程中,未经搜查令进入嫌疑犯家,搜查带血的刀,dna核对显示血迹是受害者留下的。 在审判中,被告律师不使用辩护刀可能是别人的冤枉,但警察的搜查没有得到许可。 因为这是非法搜查,所以必须把得到的证据作为非法证据排除。 这把刀不能成为指控被告人有罪的证据,被告人可以免除宪法修正案赋予的权利,不受自证罪(沉默权)的影响。 如果检察院不能提交其他有罪证据,被告人大摇大摆地离开法庭也是正常的。
非法证据排除的制度设计遵循公共权力对公民个人权利总是很强的逻辑思考。 为了起诉和追诉嫌疑犯,允许警察不择手段取证,公权擅自侵犯私权的现象必然泛滥,其状况就像毒品,为了追求快感而采用精神依赖性药品,最后警察为了成功而不惜折磨,法 在许多西方法律电影中,腐败的警察系统比作恶的黑社会组织更可恶。
简单来说,尊重公权的法治社会喜欢在100名嫌疑犯因非法证据排除而被宣告无罪和善良市民因酷刑而被错误拘留之间选择前者。 特别是死刑案件,美国死刑案件从一审判决到最终执行,被告人通常被拘留10年以上,可以不断上诉,但使用纳税人的钱被公众接受,被宽容。 头终究比不上韭菜,剪了就不长了。 对于一点多疑的事件,暂时保留被告人的生命,即使发现冤罪假错误事件也有改正错误的馀地。 根据历史说明,dna技术用于刑事证据科学后,法医学鉴定室对死刑案件的被告人经常指控冤案进行了证据探讨,找到了一点无辜的人。
《意见》的几个亮点
实际上,河南省赵作海事件落石后,最高人民法院于2010年适时发布了《关于死刑案件审查评价证据几个问题的规定》和《排除刑事案件非法证据几个问题的规则》两个刑事政策性文件。 但是,这两个文件在实施中,效果不明显,实践中根据这两个文件被认定为非法证据,被排除的成功例子很少。 这并不是中国刑事搜查的水平高,实践中存在很多必须考虑的人和需要担心的人,刑事搜查行业长期存在的一点不治之症,并不是一两份文件就能处理的。
无论如何,排除非法证据的规则可能会产生相反效果,但在《关于建立健全防止刑事冤罪案件机制的意见》中,将酷刑的强制方法稍微扩展,冻结、饥饿、晒黑、晒黑、疲劳审判等视为非法行为
拷问不仅是直接拷问,也是不留下冻结、饥饿、晒黑、烧烤、疲劳等身体创伤而精神崩溃的方法,在现实中比肉体拷问更多地被采用。
《意见》的另一个亮点是以审判为中心,即事实证据调查是法庭,定罪的讨论是法庭,审判结果是法庭形成的,即完全的法庭中心主义(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副审判长吕广伦语)。 这也是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直接话语大体(即法官在审判中应该当面听取辩护双方的意见)在司法实践中的贯彻。 近年来,随着中国法治化的发展,政法委主办的事件协商会或公检法联席会议逐渐淡化了历史,某些刑事案件的审理不可能用议事录方法影响法院的审判。 除涉及外交、国防等特殊行业外,政法委今后不介入个案研究,法院也不得按照法定程序和职责严格审判案件,参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的共同案件。
《意见》的第三个亮点是改变供述至上的观念和方法。 中国法治开始初期,供述在法学院教科书中被称为证据之王,搜查员、检察机关、审判员通常被认为是犯罪嫌疑人招募的。 那个犯罪事实是铁板钉。 因为没有人傻到承认自己从未做过的违法行为。 封建雅门很清楚,人是苦虫,不打就招不到。 重刑之下没有硬汉,但可能有冤案。
在刑事搜查中,过度追求供述必然是对被告人的酷刑和对重要证人的恐吓指导,这是冤案的根源。
《意见》的第四个亮点是确定责任。 《意见》规定参议院成员共同对案件质量负责,承包法官是案件质量第一负责人。 责任的归属已经确定。 其理由是,我们今天是稍微弄清楚旧城墙的遗迹,在倒塌落下的墙砖上,好像刻有某工程官员负责监督的字体。 士兵手中的武器上刻着制作匠的名字,目标是反调质量责任。
审查委员会讨论案件时,《意见》中容易被忽视的一些变化是,审查委员会在讨论案件时,在听取议院的审查意见的基础上,依次独立发表意见,证明理由,主持人最后发表意见。 其中,依次独立发表意见,证明理由非常重要,在一点点法院制定的审判委员会议事规则中,委员的发言顺序(以履历为基准,任命时间最晚的委员首先发言,这样类推,院长最后发言) 二是委员们讨论之前必须认真阅读事件资料和议院审查意见,形成自己的独立观点,不能轻易上车,不能赞同某委员的意见。 三是要求院长作为主持人的最后发言,不要让院长担任行政领导,太早发表意见,决定调整弦,影响审查委员会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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