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北京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9月1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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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24日,记者从北京市政府网站上看到,为了加强危险废物管理,预防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保障公众健康,维持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6月24日,北京市进行了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预防
该条例指出,北京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以反复防治为主,源减量、全过程控制和污染责任的大体。 任何单位和个体都必须采取措施,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量,降低危险废物的危害性。
另外,条例强调,违反本条例相关规定的,由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纠正或限制生产、停产的维修,处以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报纸经有承认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或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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