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父母官”和“公仆”
本篇文章1182字,读完约3分钟
□刘星
现在做舞文墨的人越来越喜欢日常词汇的文化意义了。 因为,不同的世代、不同的社区在词汇的采用上有很大的差异,但在词汇的采用背后总是表现出说话者的意识、观念、文化背景。 在“听其说看其行”中,有人说最重要的是“听其说”,而不是“看其行”。 一句话,词汇是文化变迁的“标签”。
我们认为这是真的,看看“父母官员”和“公仆”的话。
在通常的日常词汇中,“父母官员”这个词的录用率相当高,“公仆”这个词可能很低。 关于特定级别的“干部”、“领导”、“负责人”或“干部”,我们首先考虑“父母亲”,其次考虑“公仆”。 如果这个官员特别有责任感,体贴,辛苦有怨恨,鞠躬,经常带着慈爱微笑,民众通常会先“好爸爸和妈妈”,把“好公仆”的话献给他(她)。
据专家考证,我国宋朝那时有“父母亲官员”一词,只是到很晚才有“公仆”的概念。 这个晚上没关系。 恐怕是民国的第一年。 这时,外国人文化已经很难与国人文化区别开来,这就消除了他的长度,引起了“结婚”的相互作用。 “公仆”这个词,虽然不一定来源于外国人的文化“入侵”,但有点联系很清楚。 至少,我们知道有“巴黎公社”。 那里的“官”和通常的劳动者,真的是“不同的劳动者是一样的”,没有特别的待遇。 “公社”的人信奉笃念绝对平等,“官”是公众的仆人的说法。
当然外国人的影响毕竟没什么效果。 所以,“爸爸妈妈的官员”这句话这么快就被国人说了,而“公仆”这句话这么晚才“出世”,也许今天不用前者来用后者的历史理由。
另外,“父母官员”一词的采用也与我们的文化习性相协调。 这种文化习性注视着“自下而上”的官员,除了对权力崇拜的尊敬外,他(她)还必须在地位高的“父母”的关怀下抬头。 像孔子和孟子这样的古圣人,有时在旁边吹风,官员说“为了民父母”“为了民父母”,这也暗地里巩固了这些协调关系。 “公仆”一词的采用不同。 我需要另一种文化习性。 认为官员是平等的“理所当然的事”的公共职员,没有“自下而上地注视”的说法。 如果与公共机关的法律联系起来的话,可以看出第一句话的采用表示了“权力”意识,第二句话的采用表示了“义务”(官的义务)意识。
这样理解这两句话,可能会有这样的看法:“公仆”这个词可能更好,也可能更能听懂。 如果官员有公仆义务的意识,父母权力观念少的话,社会当然是美丽的。 老百姓的话也不用“父母亲的官员”,多用“公仆”的话,当然会转变官员的意识,进而有助于法律文化的提高。
但是,我认为在平民中留下“父母官员”这个词很有用。 对于通常的官员,应该把他(她)看作公仆,对于作为特别官员的法官,反而应该看作是父亲和母亲的官员。 因为现在我们特别需要法治,法治的重要意义是让法律具有最高权威,让法官发挥最重要的“独立”作用。 让法官自下而上地注视着尊敬,是对法律最高权威的敬意。
当然,这时的法官必须把自己看作公仆。
标题:热点:“父母官”和“公仆” 地址:http://www.leixj.com/gy/2021/0122/29570.html
上一篇:热点:以赃论罪的是与非
下一篇:热点:作为政治表演的“八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