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毋丘俭记功碑(辽宁省博物馆藏)。 正始五年( 244年),魏幽州刺史毋丘俭征高句丽,至板叉岭刻石纪功。 光绪三十二年( 1906年),毋丘俭功绩残碑出土于板叉岭天桥沟,现藏辽宁省博物馆。
□洪佳期(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史研究中心研究员)
“毋丘芝事件”是曹魏末的大事件,由此引起的叛乱罪犯家属的连坐制改革,是中国古代法制快速发展过程中的里程碑。 中国古代女性掌握了父家、夫妇的双重罪恶和命运,随着这次改革而发生了变化,“毋丘芝事件”也具有悠久的历史和法理意义。
毋丘俭被杀,连坐出嫁的女人
公元239年,魏明帝曹叡因病去世,年为8岁养子曹芳( 239-254年在位)的继承人,大将军曹爽、太尉司马懿共同辅助政治。 正始10年( 249年),司马懿发动“高平陵变化”,惩罚曹爽及其支持者将其杀害,许多家族被家族灭亡,家中男女老少,与裙带、姐姐、妹妹、女性结婚,全部连坐处决。
“高平陵之变”后,曹魏的权力由司马懿、司马师统治。 嘉平六年( 254年),司马师废曹芳是齐王,将十二岁的曹威改立为帝,实权掌握在司马师手中。 第二年,毋丘俭和扬州刺史文钦出兵对抗司马,不久便战败被杀。 毋丘俭字仲恭,曹魏著名将军,景初二年( 238岁)参加过公孙渊的平定,被安邑侯封为。 另外正始五年( 244岁)率领高句丽谋求冠军,在板叉岭刻上石纪功,被称为“魏之忠臣”,但只有丘仲恭一人。 很遗憾,此时司马氏的天下,曹氏集团的何晏、邓饺子等,家族相继被家系处罚。
根据曹魏的法律,大逆连坐,惩罚家族,然后“犯大逆者,惩罚,惩罚出的女人”。 毋丘俭长子毋丘甸知道父亲出兵对抗司马氏,马上安排家人逃亡。 毋丘甸的夫人,即毋丘俭的长媳妇荀氏,出生有女性毋丘芝,与颍川县刘子元结婚。 根据法律,这些人在株连范围内。 但是,当时大族之间的结婚很盛行,一起事件的话,很多家庭都参与了。 荀氏是重臣荀顗的族妹,荀顗与司马师有婚姻关系,这给毋丘芝带来了一线生命力。
程咸上奏与法律改革
司马师以魏帝曹威的名义,诏准荀氏与毋丘甸离婚,荀氏不再是毋丘家的女性,可以保住性命。 但是荆氏的女毋丘芝还是毋丘家的人,即使和刘子元结婚,姓也是毋丘,根据法律受到株连。 这个时候她怀孕等待生育,暂时没有被处决,被关在监狱里,为争取一线生命力争取了时间。 荀氏当然不想女儿被杀,然后通过部落,向司马氏的亲信、司录校尉要求什么,希望降格为官员的奴隶,赎回女毋丘芝的生命。
流亡司马后,被许多名流鄙视,荀彤能帮助解决这次大难,无疑是他改变形象的好机会。 所以,他为了请求赦免,为毋丘芝辩护,派了主簿路线咸的演奏。 程咸在上奏引用了经典,从法、礼、情三个立场证明了嫁妆女性不应该连坐在父亲家的理由。 从法的角度来说,立法本来就应该轻重,秦代以来实行重刑政策,汉代即使有改易也依然知道其缺点,所以必须保存杀死结婚女性的竣工法,从“法贵得中,刑慎过制”的角度加以修改。 从礼的角度来说,女性有三从义,在家里从父亲开始,结婚从丈夫开始,丈夫死从孩子开始,已经为了丈夫家的人,从丈夫开始不是父亲的时候,这样权利责任就相应了。 从情的角度来说,父母犯罪,逼迫结婚的女性,丈夫的家被处罚,按照姓氏被杀,“一个人的身分,内外被提供”,真是违背人情。
此时毋丘俭、文钦之乱平定了,为了安抚人心,司马氏也创造了顺水人情,带领荀氏等豪门。 而且程咸的演奏确实有道理,姚姥姥走在路上,有很强的说服力。 女性寄居在父亲家,丈夫家双层相连而坐,确实违背了立法的宗旨,伤了母子之情和孝顺儿子的心,又不符合旧礼服制的义。 更何况,惩罚强奸没有任何好处。 根据程咸的提案,司马以皇帝的名义下诏书,将这一系列座律条的评级变更为“从房间里的女人、父母那里处罚”。 两个醍醐灌顶的女性都会受到丈夫家的惩罚”。 毋丘芝大难没有死。 连坐改变了被处罚的命运。 这个事件也只是女性受到了双重连座的历史性转变,之后结婚的女性只是连座在丈夫家,股票的范围比以前大幅度缩小了。
女性命运的时代转换[/s2/]
古礼女必须是“三从”,家里来自父亲,结婚来自丈夫,丈夫死来自孩子。 因此,这意味着服从和遵守,女性没有独立的地位,依赖于家庭男性的监护人。 图谋重罪,惩罚家族,三族夷灭,秦汉常法。 作为女性的家人,因为出嫁了,依赖对象从父亲的家变成了丈夫的家,但是出嫁后父亲的家也发生了叛乱,依然要受到处罚,也是惯例。 通过“毋丘芝事件”,该规则首先受到质疑,进一步变更,女性受到父亲家、丈夫家双重处罚的命运也发生了变化。
晋武帝司马炎时期,除了颁布《泰始律》,减少砍头、砍法条外,上述法律改革成果得到确认,女性被收养或结婚,除谋反案外,没有被父母株连处决。 晋惠帝的时候,雍州刺史解系与赵王伦和孙秀矛盾,之后赵王伦执政,解系被杀,株连波及亲属。 解开系的弟弟解开系结,时任御史中丞,受到哥哥的株连。 解开结的女儿第二天就要和裴家结婚了。 裴家希望早点结婚。 不要祸害解决家的女儿。 解女一家人死了,不能一个人生活,也可以坐下来死。 朝廷要求在这件事上引起争论,进一步推进改革。 后来,妇女遭受谋反也没有死刑,没有成为官员奴隶。 后来,世世代代的缘分之改变了女性因家族造反而连坐受罚的历史。
“毋丘芝事件”是偶然案例引起法律变革的典型例子。 毋丘氏和司马氏结了仇,毋丘芝的母亲荫氏所在的家人通过利用与当时当权者家族的婚姻关系,得以保护自己免受连座的侵害。 但另一方面,这个事件也是中国古代轻刑化历史过程的一环。 就像汉代《蒂伦上书》推动汉文帝废除肉刑改革,近代《林维喜案》引发鸦片战争一样,事件只是导火索,埋在深处的火药是变革的真正关键。
毋丘俭起兵之前,王凌也因起兵反司马氏而被夷族。 王凌的妹妹是将军郭淮的妻子,必须连坐。 郭淮的五个儿子叩头流血,手下千名士兵一起邀请,郭淮被迫写信给司马懿,法外宽容。 4年后的“毋丘芝事件”终于改变了女性受到双重惩罚的命运。 由此也可以看出,偶然的案例会引起法律变革,这个案例,虽然有其他案例的偶然因素,但也有社会迅速发展的发酵过程、因果关系、必然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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