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青岛十举措吸引毕业生就业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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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孙军)最近从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办的信息通气会得知,青岛吸引大学生来青、残青、归青创新创业,为住宅、安家、就业、见习、社保和创业提供补助金。
青岛高中在校生、国内(境)外高中专科及以上毕业年级的在校生可以申请在青岛定居,定居后可以享受本市购房政策。 根据本科、硕士、博士每月500元、1200元、1500元的补助金标准,对相应毕业生给予最多36个月以下的住房补助金。 在青岛行政辖区首次就业或创业,在该市购买第一套商品住宅,有本市户口的,给予硕士、博士研究生每人10万元和15万元不重复的安置费。
毕业年级的大学生、派遣期间没有离开学校就业的高中毕业生、16—24岁的未就业或失业青年可以在全市372个见习基地参加3—12个月的就业培训。 实施“黄金种子”人才储备工程。 公司从“双一流建设大学”的高中选拔了青岛创新创业的优秀在校生。 公司给予的学费补助和生活补助由市财政给予公司50%的补助金。 实行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津贴政策、创业津贴政策、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各级人才服务机构为定居青岛的大学毕业生提供免费的文件管理服务。
日前,青岛市高校毕业生网络招聘平台开通,为招聘公司和毕业生双方提供了在线交流、视频面试、在线合同等服务,实现了招聘岗位的精确对接。 从即日开始,满足定居条件的大学生可以在“青岛人才网络”“青岛就业网络”的全课程网络进行处理,实现不见面、零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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