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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每日一“典”: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或被撤销后的法律后果

来源:网络转载日期:2021-01-19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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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从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这本《社会生活百科全书》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是不可分割的。 人民法院软文媒体总公司每天发表一《典》栏,每天读民法的亮点法条。 今天,让我们一起看看第150条。

热点:每日一“典”: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或被撤销后的法律后果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取消或没有明确效力的,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该怎么办?

请看民法相关条款

第150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取消或不产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必须归还。 不能返还或者不需要返还的,应当折扣补偿。 有过失者要赔偿对方由此遭受的损失。 各方有过失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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