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打掉鼓浪屿码头上的“乔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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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是有名的旅游城市,本案的发源地轮渡和客运站是连接厦门本岛和人气旅游地鼓浪屿的重要交通枢纽。 处理这件事,不仅要正确打击犯罪,还要扩张触角来管理混乱。 这是真正事件的结局。 ”作为乔某等恶势力犯罪集团敲诈和倒卖船票事件的负责人,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检察官这样总结了事件的体会。
黑食黑,“乔老板”垄断了非法旅游市场四年。
据统计,年厦门接待游客数亿人,鼓浪屿是游客的卡点之一。 鼓浪屿和厦门本岛隔海相望,只有坐轮渡才能到达。 因为外国游客新闻不顺畅,不知道购票的途径和船的地点等,所以产生了倒卖船票的“市场”。
“因为倒卖了去鼓浪屿的票,被乔的老板们打了几次,害怕了……”,在逆票市场被问到谁是“管事”,很多票贩子没有约定就确定了乔姓。 乔某是本案中坏势力犯罪集团的主要分子。
乔某到底是什么人? 他用什么手段成为码头上的“老板”?
原来,年初,乔某着眼于倒卖船票的生意,他召集老乡准备“黑吃黑”,指挥轮渡和客运两个码头的非法旅行市场。
乔某和他手下的老乡个人高马大依靠人多,通过殴打别人、暴力威胁、好诱惑、骚扰破坏等方法,很快在码头建立了权威。 “野导”“黄牛”们害怕被照顾,要么离开码头另谋生计,要么接受乔某的“管理”坦率地支付“保护费”(每名游客10元)。
这样,到年末为止的4年间,乔某等人不仅控制了码头游客的客户、票价,还对地盘划分、票的退款模式等说是不二,可以调停码头“野导”之间的纠纷。 在此期间,乔某等人仅倒卖船票就获得了300万元以上的非法利益。
吸引侦查,揭示“合法涨价”“合理分割”的违法性本质
扫黑专业斗争展开以来,厦门警察积极调查线索,特别重视各类乱象管理。 随着治理职位的深入,乔某等人长时间扰乱码头秩序,破坏旅游市场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浮出水面。
除了这个事件的影响很大,犯罪时间长,相关人员多,审查难度高,所以在搜查期间,思明区检察院分配人员提前介入。
善于伪装的乔某某早就在安排后路了。 他在码头租了一家正规的旅行企业,把倒卖船票的行为包装成提供“路线服务”的合法涨价行为。 另外,领取“保护费”的行为被堂堂正正地称为与他人“合作”买卖船票的合理划分。
那么,对于船票涨价部分犯罪嫌疑人所说的等价“指路服务”、各游客领取10元是实际合作吗、各犯罪嫌疑人地位的作用如何区分……这一系列问题,检察官提出了新的取证构想,搜查机
在检察官的诱惑下,证据逐渐明确,乔某的辩解不自毁:不存在所谓的“指路服务”,涨价行为实质上是倒卖,犯罪嫌疑人因每人平均倒卖船票而受到处罚,更清楚行为的违法性。 乔某向“野导”收取每位游客10元,是基于恐惧别人必须付钱的“保持平安”,“强制合作”实质上是敲诈。
年11月15日,该事件在搜查机关移送审查中被起诉。 此时,根据事先介入阶段检察官的提案和移送审查起诉后检察官继续提出的补充搜查大纲,明确了各嫌疑犯的具体行为、地位作用、犯罪金额及违法所得等事件情况,确保了事件的定性正确性、罪名的明确性。
在众多证据面前,大部分犯罪嫌疑人认罪认识处罚,比较有效地推进案件审查进展,实现了清除罪恶,分化崩溃犯罪的良好效果。
今年5月28日,思明区检察院对该案提起公诉。 在连续三天的审判过程中,检察官对各被告人进行讯问、举证、法庭争论,在法庭上发表公诉意见,进行法庭教育,审判顺利进行。
最近,在该案件的判决中,法院支持检察机关的所有诉讼请求,乔某等恶势力犯罪集团的主要分子和重要成员因欺诈恐吓罪、倒卖船票罪分别被判处11年至13年徒刑,罚款56万元至220万元,集团其他梅 由于一些被告人上诉,目前案件正在二审审理中。
消除恶治之乱,深入挖掘恶势力长期称霸的背景问题
在该事件中,乔某等人“称霸”码头长达4年,以被打等理由报警,但相关执法人员在执法事件过程中无法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迅速发展成为坏势力犯罪集团,得以乘坐。 另外,乔某等人在码头租赁店长时间非法活动,码头的经营管理者厦门市的某投资管理企业也有管理错误。 比较上述情况,思明区检察院分别向公安机关及该管理企业颁发了检察建议书,要求纠正风险问题。
今年9月末,上述被提案对象均书面回答修正情况,思明区检察院也访问了解修正困难,提供比较有效的援助,协助确保修正措施。
另外,比较了在案件审查中发现的乔某等人的受贿线索,思明区检察院也立即移交给了区监委。 这条线索被移送后,相关人员立即被调查,以受贿罪被处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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