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法典编纂的规范配置技术
本篇文章2299字,读完约6分钟
钟瑞栋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当代中国精神的集中体现,凝聚着全民共同的价值追求。 民法典作为广大人民群众的《社会生活百科全书》,需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指导和诱惑,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纳入民法典编纂的具体制度设计和规范配置,进一步巩固全体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道德基础,巩固民法典的规定 民法典编纂是一项大规模复杂的系统工程,规范的设计和配置是其核心技术。 合理设计,适当部署不同类型的民法规范,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法编纂的具体体现和基本途径,编纂中国特色民法的必要条件。
伦理规范: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是民法的基础规范
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心灵的法律。 从社会规范的整体考察来看,法律与道德有密切的依赖关系。 首先,道德规范是法律规范中价值观的第一来源。 其次,道德观念是个人意志和社会心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是法律意识、法治观念的重要基础。 最后,道德信念相信头脑中存在的一些道德规范的正确性,根据自己的道德感情对履行某种社会道德义务有很强的责任感,具有谋求感情色彩和实现的一种观念形式,是法律秩序的重要支柱。
民法中的许多规范都有伦理道德的基础或目的是维持和促进社会伦理道德。 其中,最集中充分反映道德要求的是诚实信用大体上和公序良俗大体上,它们在道德上大体上是法律化的,是具有法律形式的道德规范。 这两个大致在20世纪以后获得了民法的基本地位,因此这大部分民法规范必须彻底体现这两个基本要求。 民法规范的伦理性也由此“普及”,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也充分明确和弘扬。 例如,我国物权法第109条的规定是:“拾到遗失物的,必须归还权利人。 拾得者必须立即通知权利人领取或提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我国婚姻法第4条规定:“夫妇要互相忠实,互相尊重”。 这些规范是和谐、诚实、友好等价值观的重要体现。
技术规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民法编纂的桥梁和纽带
民法规范首先由伦理规范组成,技术规范是根据伦理规范的达成目的针对其相关几个事项制定的规定,两者呈手段和目的的关系。 技术规范第一规定了社会成员的行为程序,告诉人们应该为那些行为,而不是那些行为,而应该为某些行为采取什么样的技术程序。 因此,这种规范的立法本来就不是道义上的,目的是重视行动程序、行动技术。 社会成员因道德修养难以理解技术规范,必须专业学习才能掌握。 当然,另一方面,技术规范并不包括提高弃恶精神的少量规范,伦理规范也有体现行为技术的个别规定。
从民法编纂技术的角度来看,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必须纳入民法编纂所需的法律技术,如主体资格方面的规范(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和生效要件、物权法定和公示公信等。 这些规范在功能上是技术规范,从另一个角度支持民法价值目标的实现,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法编纂的桥梁和纽带。
政策规范: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是民法编纂的政策指导
政策规范是民法为实现特定时期的社会公共政策目标而设立的规范,一定的伦理道德成为其规范设立的合法性基础,规范设计也有相当的技术含量。 政策规范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纳入民法典编纂起着政策主导的作用。
政策规范在我国民法关于农村土地权利配置的规范中表现得特别明显。 以土地承包经营权为例,在农村土地承包法和物权法出台之前,土地承包经营权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实行过债权保护的方法,农村承包人的利益很难得到长时间稳定的保护。 为了保护农村承包人的合法权益,贯彻处理国家“三农”问题的政策目标,农村土地承包法和物权法都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化,运用物权方法进行保护。 土地承包经营权从债权性质向物权性质转换的意义很大,根据物权的效力,土地承包经营权不仅可以与普通人抗衡,还可以与所有权利人抗衡。 这样,集体经济组织单方面违约侵犯农民权益的现象就无法再现了。 另外,物权法中设有多个体现“三农”政策的其他辅助规范,如第126条规定,“耕地承包期为30年。 草地承包期为30年到50年。 林地承包期为30年到70年。 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限,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前款规定的承包期限届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继续承包。 》第一百三十条第一款规定:“承包期内发包人不得调整承包地。 ”。
进入新时代,为了实现农村振兴战术的政策目标,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年修改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将“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期保持不变”写入第一条,另外,农民保存土地承包权,转移土地经营权
农村土地权利的配置及其变革通常由中央顶层设计的政策启动,然后通过制定或修改相关法律来推进实施,体现了法治价值观的追求。 农村土地权利配置从所有权和经营权合一到所有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平分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的“三权分立”,再到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债权性质转变,政策主导的颜色非常明显 不定期的政策背景不同,但核心的政策目标不变。 它通过农村土地权利制度的自身完整性,明确土地产权关系,更好地维护农民集体、承包农户、经营主体的权益,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的快速发展客观规律,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持续活力 这些政策目标的背后是党对富强、文明、和谐、公正、法治、敬业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政策和国家法律的勤奋追求。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土壤是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民法典编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纳入民事权利的确认和保护、具体的民事法律制度的设计和民法规范配置,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转化为可操作的法律规范,为民事主体建设社会主义的
(作者是国家社科基金的重大项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法编纂的重大问题研究”的首席专家,温州大学教授)
标题:普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法典编纂的规范配置技术 地址:http://www.leixj.com/pf/2021/0106/235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