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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在“重要窗口”建设中彰显检察担当

来源:网络转载日期:2021-01-05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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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宇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今年3月29日至4月1日,习大总书记前往浙江省考察重要演说,给浙江省以“努力成为新时期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重要窗口”的新目标新定位。 建设“重要窗口”成为浙江省全省上下的共同心声和主要任务。 作为浙江全球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全省检察机关紧紧围绕相关部门,是“三地一窗口”的政治负责人,立足中国检察制度的独特特征,忠实履行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在“浙江检察之窗”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查

普法:在“重要窗口”建设中彰显检察担当

一、提高政治立场,牢固树立“重要窗口”意识

全省检察机关自觉要成为“重要窗口”建设者的展示者,使服务“大窗口”和“小窗口”深入融合,深刻认识到两者是目标和手段的关系,强烈加压使服务“大窗口”成为“小窗口”,成为“小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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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贯彻练习大总书记考察浙江的重要演说精神。 全面理解“重要窗口”的历史意义、现实意义、全球意义,深刻认识总书记对浙江大地和浙江人民的深厚感情,建设“重要窗口”是浙江省实践“两个维护”的最直接、最具体、最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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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深入把握二省委十四届七次全会的重大意义和目标任务。 全省检察机关要全面理解全会精神的本质和丰富内涵,把思想和行动切实统一到全会的决策部署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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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要切实提高服务保障“重要窗口”建设的政治觉悟、法治觉悟和检察觉悟。 计划把浙江检察的“小窗口”放在“重要窗口”大局上执行,各方努力寻找准检察机关在“重要窗口”建设中的目标定位和事业切入点、着力点,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在浙江的实践和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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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要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独特特点。 反复监督本位,立足我国检察制度的独特之处、优势,逐一发挥党对检察事业绝对领导的政治特征、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特征和检察一体化的组织结构特征,根据浙江法治建设的先行特征,省委《检察机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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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要抓紧人才兴检、创新快速发展的关键。 全面实施高素质浙江检验队伍“四化”建设“十六项工程”,全面深化新时期法律监督业制度创新,把人才兴检、创新的迅速发展作为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重要窗口”建设的强大引擎和无穷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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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要全力实践“在实地工作,走在前头,鼓起勇气站潮头”。 坚定不移地增强勇立潮头的“前茅”意识,全面提倡干事创业精神,具有战术性、前瞻性全球拓展和目标、有任务的员工要求,真正把握实干,推进新时期浙江检察员工跨越式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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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把握时代方向,全面构建法律监督的“八大结构”

以“重要窗口”新目标的新定位大局意识、全球观念和领导标准,围绕“优刑事检察、加强民事检察、执行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搞好公益诉讼检察”的目标,制定系统完善、科学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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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以履行主导责任为主轴,构建以“追诉、保护、领导”为三个支点的刑事检察实务结构,护卫更高水平的平安浙江建设。 以构建大统治者结构为支持,深化改革驱动,建立刑事检察审查、追诉、监督三个基本功能有机统一的主导责任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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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构建各方面、多维、深层次的民事检察实务结构,适应新时期人民群众的期待和浙江省经济的优质快速发展要求。 以保障民法典的实施为重点,以有效审判监督为基础,以实行监督为重点,构建扩展审判程序和审判员违法监督的多元化监督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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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构建桩基,抓住要点,构建抓住亮点的“三点协同”行政检察实务结构,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抓住行政诉讼监督的基点,实质性解决行政纠纷的要点,构建多元化行政纠纷解决机制的亮点,将逐一发挥行政检察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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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构建持续优质快速发展的检察公益诉讼实务结构,全力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始终以优质快速发展为检察公益诉讼的首要目标,以保护公共利益为核心,以优质合作为中心,以集中公益保护的最大合作为重点,切实完成公益保护的崇高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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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是构建规范、高效审计合作的工作结构,辅助清廉浙江建设。 继续进行完全的监察调查程序和刑事诉讼程序的对接,深化司法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的联系,一体推进不腐败、不腐败、不腐败的比较有效的机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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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是检察机关参与矛盾纠纷解决多元化结构,促进社会管理现代化。 强化能动司法理念,解决矛盾解决串通法律监督的各个环节,深入融入社会管理的“跑得最多”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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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是构建“四大检察”融合快速发展格局,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建立“四大检察”相互贯通、相互支持的监督体制,形成法律监督的最大合作。

八是构建共赢共融、良性交流的新时期检察公共关系结构,推进法治共同体建设。 更自觉地实行双赢共赢理念,进行传导,广泛收集法治共识,继续优化职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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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实践实务负责,努力构建具有全国影响和浙江能见度的12个检察符号成果

在构建法律监督“八大结构”的基础上,努力构建具有全国影响和浙江检察认可度的硬核成果,在方面稍加促进,在点上显著,实际表现出服务保障“重要窗口”建设的强大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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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收紧浙江省经营者环境最优省的建设,构建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市场主体的最优模式。 逐一发挥检察职能的服务保障了“六稳定”“六保”的事业,坚持对市场主体的“平等保护、依法保护、能动保护、精确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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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积极融合共同共享的社会管理结构,构建检察机关实践枫桥经验的标杆。

第三,实践新时期司法理念,形成深入推进“少捕慎诉”的浙江经验。 全力建设可以多次依法逮捕、不起诉、审前羁押率和轻犯罪起诉率最低的省份。

第四,聚焦未成年人权益综合司法保护,制作具有全国领导地位的浙江未成年人检察实务模板。 深入实施未成年受害者“一站式”事件、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等最初机制,推进未检查融合式监督,创新法治教育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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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逐步发挥检察机关组织结构特点,建立具有鲜明浙江特色、显示浙江改革属性的检察一体化机制。

第六,齐心协力提高质量,构建司法事务精细化管理体系的浙江样本。 建立“方案-件比”科学管理、员额事件质量风险管理等机制,促进事件质量、效率、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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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用数字化变革赋能法监督事业高质量的快速发展,打造全国领先的“智力检察”企业品牌。

第八,致力于营造律师执业的最佳环境,构建新的法律关系行业内标杆和典型。 继续健全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和救济制度,优化服务平台建设,在各法律监督工作中深化法律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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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深化高水平社会主义法治人才培养的浙江实践,建设深化检验学校合作的示范基地。 继续优化创新合作方法的路径,推进理论研究、人才培养和法治实践的深入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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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加强新时期检察事业创新快速发展的理论支持和智力支持,建设检察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高地。 运用浙江省丰富的理论资源和实践实例,构建理论研究、检察调查、实例归纳为三大梁柱的研究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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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继续深化全面严格治党,从严格检查出发,建设清廉检察模范学生。

第十二,着眼于巩固检察事业的物质基础,构建有浙江特色的现代检查保障模式。 高质量有效地保障新时期的法律监督工作,建立健全的科学技术装备、基础设施、经费保障、服务保障、监督管理、智力检查保障“六大体系”,全面推进优惠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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