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科技奖励改革激荡大国革新热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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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博
李克强总理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了修改后的《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从年12月1日开始实施。 经过第三次修订,《条例》吸取了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的相关措施以及科技奖励实践中的方法和经验,处理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深入推进创新驱动迅速发展战术的实施
科技奖励事业是科学技术迅速发展的镜子,是科学技术水平、科学技术方针和政策指导的集中反映,更激励广大科技运营商奋斗的加油站和指路明灯。 40年来,国家科技奖励制度在改革中引领创新,在创新中推进快速发展,在快速发展中培养人才。 自《关于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的方案》出台以来,国家科技奖励制度改革以“优质、减少量、结构优化、规范进程”为关键词,与时代同步,向纵深发展。
我国有许多科技工作者,规模巨大的研发投入,关键是改善科技创新生态,激发创新创造活力,建设广大科学家和科技工作者发挥才能的舞台,使科技创新成果层出不穷 深化国家科技奖励制度改革,为改善科技创新生态奠定制度基础,最大限度地激发和释放科技人才的巨大潜力。
解放思想的力量决定了科技创新的速度。 国家科技奖励更加关注前瞻性创新性研究,强调科学技术与社会快速发展的结合。 《条例》确定了国家科学技术奖应与国家重大战术需求和中长期科学技术快速发展计划紧密结合。 国家加大对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奖励。 国家自然科学奖要重视前瞻性、理论性,国家技术发明奖要重视原创性、实用性,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要重视创新性、效益性。 这些价值观使全社会更尊重科学研究的规律,给予科学研究者更大的技术路线决定权、更大的经费支配权和更大的资源调动权。
国家科技奖励更强调学术和科学评价。 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国家科技奖的推荐主体是政府部门,行政色彩在一定程度上很浓厚,专家学者和学术组织很少参加,削弱了科技评奖的学术权威度。 《条例》参照国际规则,将推荐制变更为提名制,意味着申报途径更顺畅,专家学者和学术共同体的作用更好地发挥。 这大大有助于抑制学术不端,提倡潜在的研究,使优秀人才摆脱繁琐的评价。
国家科技奖励关注建设更好的科研环境。 《条例》一方面加强科技奖励可靠性体系建设,另一方面旨在提高监督对科技奖励的惩戒力,弘扬学术道德和科研伦理,对学术“零容忍”。 随着科研可靠性严重的失信行为数据库的建立,加强国家科技奖励的全过程监督机制,科研可靠性建设将成为更有效的放箭。 此外,《条例》旨在强调简化各类科学技术审查奖,规范社会科学技术奖,减少科研人员的“负面”,减少过程奖励,鼓励重大原创性成果。 随着科学研究者从“填写表格,打算盘”中解放出来,科学技术革新将投入越来越多的精力。
当今世界经历了百年不遇的大变局,中国快速发展面临的国内外环境正在发生深刻而复杂的变化,中国“十四五”时期及更长时期的快速发展对加快科技创新提出了更紧迫的要求。 广大科技工作者要以国家科技奖励制度改革为契机,敢于建立雄心壮志,敢于引起历史重任,站在新时代科技创新的前列,掀起大国创新的热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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