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中度老龄化”社会,我们准备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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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舸
什么是中度老龄化? 民政部公布的最新预测数据显示,到“十四五”结束,我国将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60岁以上老年人人口规模将达到3亿人。 根据联合国的划分标准,一国60岁以上的人口比例超过10%或65岁以上的人口比例超过7%时,认为该国将进入“老龄化”社会。 这两个指标倍增(即60岁以上人口比例超过20%或65岁以上人口比例超过14% )时,该国进入“老龄化”社会,也可以说是“中等老龄化”社会。 根据这个标准和人口预测结果,我国将于2000年进入“轻度老龄化”社会,于2025年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
人口的迅速发展具有明显的惯性,本期的老龄化进程反映了历史上人口的出生变动情况。 从新中国成立到1970年,中国经历了两次明显的生育高峰,分别是1950年到1958年和1962年到1968年,特别是第二次人口生育高峰,人口出生率达到40‰,7年间共计1.9亿人。 这些人在“十四五”期间逐渐进入老年期,推进老龄化进程的突然加速。 预计“十四五”期间60岁以上老年人人口规模年均增加约1000万人,远远超过“十三五”期间年均增加700万人的幅度。 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带来劳动力结构的迅速变化,引起医疗保险、养老金等公共支出的迅速增加,挑战社会经济体制的尽快调整。
“中度老龄化”首先尝试了医疗养老等公共财政支出和社会保障体系。 早些年,中国社会保险基金就出现了支付不起收入的现象,黑龙江成为第一个养老金聘礼覆盖的省份,辽宁、河北、吉林、内蒙古、湖北、青海年的累积聘礼也同样得不到收入。 随着养老保险全国统一的实现和其他险种统一水平的提高,地区养老金贫困得到了缓解。 全民投保计划的实施和公共财政补助金的增加也暂时处理了年度性社会保险基金不能接受的问题。 但是,随着政策红利的消失,经济下行风险增大,在“十四五”期间再次面临基金支出增长率持续超过基金收入增长率的情况,有可能挑战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长时间累积。
“中度老龄化”必须尝试社会福利体制,在医疗卫生服务、养老产业、社区护理等方面健全和完善。 以养老服务为例,随着独生子女家庭父母进入老年阶段,社会养老服务的诉求越来越大,但我国养老服务体系制度存在供给不足和资源浪费的结构性矛盾。 社区养老的迅速发展严重滞后,不能对在家养老形成比较有效的支持。 养老机构功能混乱,质量参差不齐,养老公司利润微薄,无法生存。 另一个是价格太高,一般人不收费,不能起到机构养老的补充作用。 中国现在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制度也不能满足“中度老龄化”社会的诉求,老年人群体的医疗诉求大,病程长,慢性病种集中,自我管理能力差,目前我国医疗资源分布不均衡,高质量资源过度集中,
根据经济合作与快速发展组织( oecd )国家的数据经验,经济增长与老龄化程度呈倒u型关系,当老年人抚养率上升到17.5%以上时,人口结构变动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效果从正变为负。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我国年老年人抚养比为17.8%。 因此,必须及早布局老龄化对我国社会经济的负面影响。 首先,加快经济快速发展方法变革,反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人力资本积累,积极迎接科技革命为老龄化社会创造的快速发展机会,打破老龄化过程中劳动供给下降的障碍,推进知识型、创新型经济, 其次,要深化社会体制机制改革,从老龄化诉求的角度提高社会福利水平,继续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完善家庭、社区、机构的多元化养老服务和产品供给体系。 再次,要从制度、文化、科学技术、法制等多维度推进老年友好型社会的构建,形成敬老、爱老的良性社会环境。
老龄化对策决不像“如何养老”那么简单,老龄化对国民经济运行、社会体制建设、社会文化传承、乃至国家民族的兴衰有着深刻的影响,我国需要以更宏观的视角、更长期的视角、更坚定的决心应对老龄化的挑战
(作者是中国社会科学院习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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