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河北立法给“红头文件”加把“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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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周夜鹏
□通讯员梅晓黄指令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宪法法律赋予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重要职权,是符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宪法性制度。
3月27日,河北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全票通过了《河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5月1日起施行。
《法制日报》记者理解,《条例》为加强河北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备案审查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治支持,保证宪法和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遵守和执行,在加快法治河北建设过程中写出浓墨重彩的一笔
用力《条例》的落地要求实效
《条例》共26条,首先从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扩大备案审查范围、细化审查标准方法、决定职责分工等方面进行规范。
“《条例》立足河北省情结,充分把握新时期备案审查业的优势,细化补充上位法,有必要的东西,需要准备,有错误就必须纠正的大体上,以事业开展为纵轴,环相,勾结全过程,。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工委副主任何书堂说。
根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相关决定,《条例》首次根据时代要求,将监察委员会、法院、检察院《一委两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立即列入人民代表大会备案审查范围,对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监督工作的
年末,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指导促使全省11个设区的市建立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交年度报告审查的就业制度。 为了确保该制度的常态化、规范化,《条例》确定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建立健全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文件备案审查的实务情况报告制度。 备案审查商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商的情况。 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就业机构应当把规范性文件审查的就业情况纳入本年度就业报告。
《条例》是指本行政区域内有关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公开发行,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相关,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期间内反复适用的文件,即平民口中的“红色头颅” 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必须在规定有必要的东西、需要准备、有错误必须纠正的大体上,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开展规范的文件备案审查。
扩大幅度的《条例》推进多策略并行
备案审查的标准历来是开展这项事业的要点和难点。 《条例》一方面多次提出问题,细化审查标准,切实提高法规可操作性,另一方面细化初步审查意见的情况,规定与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一致或与国家重大改革方向不一致的、只能用法律规定的几个事项 另一方面,在审查过程中发现规范文件可能存在协调性问题时,必须提出研究意见,征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实务委员会的意见。
《条例》确定规定自主审查时,可以要求规范文件制定机构补充相关资料,证明有关情况。 根据需要,通过召开联合审查会议、论证会、听证会等方法,可以广泛听取制定机构、相关部门、专家及社会各界的意见。 对关系重大改革和政策重大调整,有必要修改相关法律、法规的,对相关人民群众身边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等复印件展开专业审查。 对于移送审查的文件,备案审查商在收到初步审查意见后,可以与提出初步审查意见的人大专门委员会或常务委员会的商家和制定机关进行信息表达,提出修订或取消的审查意见。
《条例》确定需要修改规定规范性文件的,信息表达后制定机关不编纂或者废除的,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同意,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室)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意见,由制定机关自行规范 制定机关应当讨论收到书面审查意见后60天内是否修订或废除该规范性文件的意见,并进行书面反馈。
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经审议认为应当取消规范性文件的,应当作出取消的决定,向社会公布。 制定机关应当决定是向社会公布修订后的规范性文件的复印件还是废除规范性文件,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提交备案。
应该观察的是,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逾期未根据书面审查意见修订或者废除的,应当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交特别报告。
强化深度《条例》作为民众感情很突出。
我国宪法确定赋予公民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职工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严格执行备案审查制度,赋予公民审查提案的权利。
《条例》实行公民审查提案权,《红头档案》如有疑义可以依法提出。 其中,社会团体、公司事业组织及公民认为规范文件中保存了违法的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或者规定对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违法进行调整和变更。 与上位法明显不一致或与上位法的立法目的,几乎明显相反,目的是抵消、变更或避免上位法的规定。 与上级或者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等规范性文件相抵触等《条例》第八条所列情况的,可以向负责备案审查的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审查建议。 人民代表大会相关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相关工作机构应当在收到审查建议之日起60天内提出书面审查意见。 《条例》对采用审查提案权制定了具体规范。
在建立公众秩序参加机制方面,《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必须建立使社会各方有规律地参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机制,畅通提出审查要求和审查建议的途径。 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委托具备专业能力和条件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领域协会等进行规范文件的研究论证,为备案审查工作提供参考意见。
另外,《条例》确定规范性文件应在公布之日起30天内提交备案。 规范性文件提交备案的,应当提交备案报告、政府令或者公告、规范性文件的正式复印件、规范性文件证明和制定的首要依据以及其他参考资料。
“备案审查平台的建设是推进备案审查工作的重要切入点,是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量和效率的重要手段。 》何书堂表示,年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统一规划、统一出资,标准一致,上下连通,建设全省所有立法权主体备案审查新闻平台,《条例》进一步规范备案审查、新闻化、便利化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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