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杨树挡光遂剥树皮毁坏公物获刑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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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徐鹏
剥树皮也犯法吗? 答案是肯定的。 这不是刘先生,而是这样做了。 对村子集体不满的白杨挡住了自家耕地的光线,刘某一口气用短斧剥掉了308棵白杨根部的树皮。 最近,青海省大通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故意破坏财物的案件。
年10月,住在大通县某村的村民刘某不满耕地周边生长的白杨遮挡个体耕地的阳光,影响了农作物的生长,此外,这些白杨认为整个村子都不能为自己使用,从家里带来短斧,耕地周边有308棵
根据大通县林业调查队发行的调查报告,被破坏的林木树皮被环剥的结果,树木生长的营养输送路径被切断,对树木的生长产生不可逆的影响,之后,树木的生长停止,原来的养分有枯竭死亡的倾向。 据大通县价格认证中心透露,被破坏的308棵白杨价值5519元。
大通县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被告人刘某拿着短斧故意破坏公私财物,金额很大,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破坏财物罪,受到审判,刘某认为自己的行为破坏了生态环境,损害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法庭综合考虑了案件的所有事实和被告人的各量刑情节后,判处6个月徒刑。
法官说,生态防护林作为绿化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气候、水源涵养、水土保持、防风固沙、环境美化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意义,特别是在位于高原的青海省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我国刑法规定,故意破坏公私财物,数额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在3年以下有徒刑、拘役或罚款。 金额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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