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王阳明的司法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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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治伟
诉讼
根据《钱德洪录》,父子在王阳明面前争吵。 王阳明听完这父子之间的陈述后,跟他们说了话,还没说完,这父子就互相拥抱着哭了,后悔今天的争吵。
看到这种情况,有人困惑,问王阳明。 “你到底说了什么,让打官司的父子这么快后悔了吗? ”。
王阳明回答说:“舜是世界上最孝顺的儿子,瞽叟告诉他们是世界上最慈爱的父亲。”
提问的人对王阳明的这个回答感到吃惊。 舜是众所周知的孝顺儿子,即使舜的父亲、后母、弟弟多次共谋要杀他,舜也像往常一样对父亲、后母、弟弟亲切。 相反,舜之父瞽叟经常骂虐待舜,也经常想杀舜。 对于王阳明的这个意外违反常识的回答,提问者感到难以理解,在害怕的同时,提问者向王阳明进一步追究了原因。
王阳明回答说,正因为舜经常反复反省,不断提醒自己很多方面都不顺利,舜才能不断完善自己的行为,做大孝。 相反,舜之父瞽叟认为过去对舜很亲切,有慈爱,所以不知道对舜的慈爱之心已经因为后妻而改变了。 因此,对任何不好的行为,都缺乏反省和自我认识,长期以来,对舜也越来越严格。 舜每天都在反省。 父亲小时候是怎么爱我的,现在不爱我了。 我只能证明不是孝顺父母。 舜每天都在反省自己的孝顺,每天想起自己的地方还没有尽到孝顺之心,舜的行为越来越孝顺了。 舜之父瞽叟受舜之孝敬感化,终于成为慈父。
王阳明进一步说,舜的优点是什么事都只向自己学习,不怪别人。 舜不是指出父亲的缺点,而是经常反省自己,审视自己,不断纠正自己行为的缺陷和不足,所以这种行为也会越来越好。 这种由衷的孝顺,感动了家人,终于完成了舜的孝顺。
王阳明在解决其父子之间的诉讼时,不是简单指出谁错了,而是通过舜和瞽叟的事例,促使其父子反省,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不足。 这种聪明的审判方法不仅在诉讼面前,而且在诉讼后停止。 如果王阳明只是单纯辨别是非,指出父子之间谁错了,不仅不能认同败诉一方,还不能进一步增加父子之间的差距,加深父子之间的矛盾,实现父慈子孝、家庭和平的社会效果 直指王阳明这个人的内心,从根本上消除矛盾的断案的做法,不仅达到了结束诉讼的效果,还让父子在今后的生活中和睦相处。 就像孔子说的,“听诉讼,我也还是人,要避免提起诉讼”。
无诉讼
王阳明继续孔子没有判例的思想,认为简易诉讼是可耻的行为。 王阳明在庐陵(今江西吉安) 1日收到了数千份起诉书(旧州县衙门定期挂牌许可证的方法)。 批准后,发现收到的起诉书多为虚妄之词,多为凭空捏造,检查没有事实。 受此影响,王阳明特发表了“谕庐陵父老子弟”,劝告乡民不要提起诉讼,对起诉的条件和起诉状的样式施加了严格的限制。 第一,关于家庭生命的紧迫,不要起诉。 第二,起诉不得涉及其他,诉讼语不得超过60个字。 所有诉讼语超过六十字的一律不受理,对违反者进行处罚。 第三,告诉懂得家乡礼貌的老人孩子们,劝他们争谦虚,不要成为激烈的顽固分子。 一时的愤怒“忘记它的身体和它的父母,打破它的家,给它的子孙留下祸根”。
王阳明解释说,告诉敕乡子弟不要轻易提起诉讼的理由有三个。 一是起诉书上记载的大多是虚妄、不真实、凭空捏造的。 二是乡民之间应该信修睦,礼仪温和,互相宽容,不应该为微末的事提起诉讼。 三是现在正是农时,乡民要向农事低头耕种。 不要打官司说“荒尔田垄,弃室家,老少不养,贫病不全,求租,求奔驰供应,给越来越长的刁风,带来危害”。
王阳明指出,如果家乡确实有人受了大冤,必然是群情激愤,迟早会弄清楚的。 对于这样大的冤案,官员决定辨别是非,伸张正义,公正地裁断。 但是,对于因小事引起的纷争,应该互相忍耐,互相理解,进行信修睦,提出诉讼,各自的安家室应该避免“下属怨恨在家乡,上招在有司”。
在王阳明的司法思想中,乡民之间的纠纷,必须尽量用教师的方法处理。 通过教授训诫的方法,促进邻居们之间相亲相爱,使村民们互相谦虚、宽容,不要因一时的愤怒而大打官司。 对于那些因为小事容易起诉的人,王阳明规定了严格的限制条件。 但是,对于少数确实有大冤案的人,王阳明不仅不禁止起诉,还希望家乡的长老们实际上正式通知。 否则,必须追究长老们不诚实告知的罪行。
王阳明没有把诉讼看作处理争端的最佳途径。 他认为司法审判可以处理暂时的纠纷,但不能和平相处诉讼双方,帮助友爱,实现乡间长久稳定的和平。 司法审判无法处理人心不和和民风不老的问题,会引起越来越多的纷争和不睦。 相反,通过教化的作用,让人们反省,总是为自己着想,总是怀着谦虚的心,在邻居们之间和睦相处,培养守望的好民风,从根本上可以提起诉讼。
良知
王阳明讲格物致知之学。 格物是指格不正之心回归正轨。 通知,就是引起良知。
有一天,一位属官对王阳明说。 老师说的学问很好,但我最近因为案件派遣诉讼监狱的事很累,没有时间学习。
王阳明对这个属官说。 格物所知道的并不意味着你愿意放下手中的案件派遣诉讼监狱空想。 既然你需要审理案件,就应该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去格物。 王阳明对属官说。 “一听诉讼,其应对无状,不要发脾气。 不要因为他的话转来转去就感到高兴。 不要憎恨那个委托,意图治疗它。 为了那个要求,我不能屈从于它。 自己的事务很麻烦,不能随便和刚断绝。 不要用别人的中伤破坏罗织,可以按人的意思处理它。 这些意思都是私人的,只有首尔知道,知道需要细致的省察克治,但是害怕这心里有一毫米的偏差,人们浪费是非,这是格物所知道的。 ”。
王阳明格物所知的学,对法官的公正审判大有帮助。 王阳明告诉他,格物是以其无赖之心为格回归正轨。 知道格物的时候,不要脱离具体的东西去幻想,而应该在诉讼的具体事务中实践格物来知道。 对法官来说,是抱着“要经常擦拭,不要扬起灰尘”的心情。 法官审理案件时,必须有公正的心,不能有私情。 这样,法官的审判结果方面就不受自己的私心、私情、私欲的影响。
法官应该根据法律和良知作出判决。 什么是良知,王阳明指出:“良知是天理的昭明灵觉处,所以良知是天理。” “良知只是是非之心:是非只是恶,只做恶就尽善尽美,不仅仅是改变一切”。 良知闪闪发光,良知没有被欺负,良知没有混乱。 良知像明镜一样总是能反映外来物的美丑。
良知是明明白白的,不会说谎,但因为各自的气质不同,良知可能也会被遮蔽。 “气质不美者,渣多,百叶窗厚,难以开放。 质量美人,残渣少,没有很多百叶窗,增加一点知道的工作,这个良知来自莹彻。 ”人的良知如阳光明媚,百叶窗如天空的云。 隐藏良知的是人心中的喜悦、愤怒、可怜、恐惧、爱、恶、情欲。 对七情执着,良知就像浮云遮天蔽日一样。 云遮住阳光,阳光之明就不出现。 这时,良知上明暗,浮云上,良知的本体光明依然隐藏在浮云下,良知的明隐藏在浮云中。 格物所知的学,是把隐藏在良知之上的薄雾和浮云不断格,使良知上下分明,澄清。
法官作为正义的守护者,公正无私是法官的第一重要品质。 如果法官心里有偏差,就不能进行公正的审判。 如果法官的良知明确,正义就会出现。 良知暗,正义暗。 法官在审理案件时说:“这颗心必须是天理,一毫米人想要的我也没有。” 对于喜怒哀乐之情产生的私欲,法官必须用“慎恐”“知乎”的心进行克治清洗,“在没有萌的先方萌之际进行克治。 这样,法官的良知一方并没有被私欲掩盖。 这样,法官的判决方到公众,都可以害怕民志。
(作者单位: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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