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劳动者“休假标准”应该与时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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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勇海
最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其官网上整理发布了中国法定年假等假期相关标准,确定了假日、法定假日、年假、探亲假、婚假5种假期标准( 8月5日《经济日报》)。
这确实是个好消息。 五种假期标准确定假日、法定假日的概念,不允许使用者偷梁换柱。 确定了能否配合五种假期的假期时间和周末休假。 例如,“全体公民假日”可以配合周末休假。 另外,妇女节、青年节、儿童节等“部分公民假日”不要配合周末休假。 另外,他明确了争论,“法定假日,休息日不休年假”。 探亲假期确定为“未婚父母每年20天,已婚4年1次20天”“婚假1天到3天”。 关于探亲假、婚假,提交单位也可以根据路途遥远,给予路程假期。
迄今为止休假规定不是无标准的,但分散在很多法律法规中,隐藏在冗长条文中。 有些法律法规是多年前制定的,很多人对此不十分理解。 《法定年假日等休假相关标准》(以下称“标准”)规定了5种休假标准,以便一目了然。 但是,五种假期标准不仅有简洁简洁的“归总”作用,而且很容易知道工人有那些假期权利,不增加工人的假期福利,强调有些假期福利存在不平等。
例如,“标准”在婚假标准部分的表现是“在我国国有企业员工可以享受婚假”。 那么,非国企工人不能享受结婚假期吗? 婚礼是各工人面临的情况,不应该区分是国企还是非国企。 此外,“如果员工本人结婚或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孩子)死亡,可以根据情况从单位适当给予1~3天的婚假”,意味着员工配偶父母死亡没有葬礼。
探亲假期中,《标准》说,“1981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规定了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公司、事业单位职工探亲假期标准”,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这些情况以外的工人 这些工人也一样。 在年假方面,上述文件显示:“员工累计工作1年以上不足10年的情况下,年假为5天。 10年以上不足20年的,年假为10天。 到了20年以上,年假是15天”,现在很多使用者都是根据员工在本公司的工作年数来计算累计工作年数的。 对于这种情况,也没有确定的证明。
工人的假期标准必须与时俱进。 从上述文件可以看出,年假的相关标准来源于2007年国务院发行的《职工带薪休假条例》、2008年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带薪休假实施方法》和《公司职工带薪休假实施方法》。 关于探亲假期的标准来源于1981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 关于婚姻假期的标准是根据1980年发表的《国家劳动总局关于财政部国营公司员工请婚假和程假问题的通知》明确的。 工人的这些假期标准已经公布了好几年,有的将近40年,无法满足工人的假期需求。 另外,现在公司性质多,就业方法多,居住地多,相关条款应该早日改善,相关假期标准必须早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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