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抄报向网民提供全面及时的法治资讯,内容覆盖国内外突发新闻事件、法治新闻、大案要案、社会万象、检察新闻、立法司法、反腐倡廉等新闻资讯。

当前位置:主页 > 普法 > 普法:对预付卡经营行为理当从严监管

普法:对预付卡经营行为理当从严监管

来源:网络转载日期:2020-12-23阅读:

本篇文章1173字,读完约3分钟

史洪举

近年来,预付卡供应商经常出现跑步现象,给客户带来了不可挽回的损失。 最近,记者从青岛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首次发布了以年以来运行的预付费方式提供商品和服务的经营者“黑名单”,对“黑名单”上的17名经营者,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共同惩戒处分。 年青岛市约有100件预付式费用投诉,有关部门在其中只能进行符合起草条件的17件立案调查。 由于证据不足,客户的合法权益很难得到保护,执法机构也很为难( 8月6日《中国客户报》)。

普法:对预付卡经营行为理当从严监管

很多人不知道预付卡,办过几百元的理发卡、洗车卡、观影卡、千万元的健康卡、运动卡、美容卡,甚至几张。 作为提供商品和服务的前提,在需要办理预付卡的前提下,也有不少商家让顾客先存钱再花钱。 但是,经常发生的小商家花钱跑会伤害客户。 因此,必须加强对预付卡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减少客户欺诈和“圈钱”。

普法:对预付卡经营行为理当从严监管

商务部发布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方法(试行)”要求发卡公司在发行预付卡时备案,但很多商家没有履行任何备案手续,大量预付卡无备案、无管、无监督的“三无卡” 商家收到预付资金后能否交易、交易几何、能否返还卡、能否转发卡还处于未知状态。

普法:对预付卡经营行为理当从严监管

这些乱象突破了法治社会和诚实可靠的市场法则。 客户对这种事没有任何错误,是无辜的受害者。 如果不限制这种现象,就会使人们怀疑市场秩序,震惊顾客,不利于经济的迅速发展。

普法:对预付卡经营行为理当从严监管

监督预付卡的经营行为,基本上可以展开诚实信用。 诚实信用的商家既然开展预付卡业务,就不应该到处设置陷阱和门槛,不应该转着钱跑。 即使经营不顺利破产,也要亲自联系顾客返还卡,至少留下联系方法,而不是逃跑。 这是经营者和有资格的市民应该具备的至少质量和义务,不能有任何减轻和免除。

普法:对预付卡经营行为理当从严监管

具体来说,商家开展预付卡业务时,要积极与客户签订合同,确定相关事项,明确商家的商号、名称、联系方法,确立明确的账簿,关门、停业时积极联系客户,进行卡返还或卡转发。 这是商家最低的义务,也是监督管理部门行使监督管理责任的前提。 如果商家连这些义务都不遵守,就不可避免地会导致纠纷时取证的困难、执法的困难。 只要商家谁都不知道,如果预付卡的费用明细和证明书在商家手里,顾客确实没有维权,执法机构也很为难。

普法:对预付卡经营行为理当从严监管

从这方面来说,预付卡运营商有更重的义务,可以对符合一定情况的人开始刑事追责。 根据刑法,如果信用卡持有者恶意透支,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侵占别人财物不归还的,可能构成入侵罪。 拒绝支付劳动报酬的,也可以构成犯罪。 商家事先摇曳顾客办卡,事后关门跑的社会危害程度明显不比上述行为轻。 不要轻视这些没有诚信充满欺诈恶意的钱。

普法:对预付卡经营行为理当从严监管

实名,不提供联系方法的,收据,合同混乱的,还有没有钱的,说明没有经营的真正意愿,虚构的事实会导致被客户欺骗的欺诈行为。 那么,应该用欺诈行为追究这种商家的治安责任乃至刑事责任,贬低诚信,让践踏市场规则的商家尝到苦果。

标题:普法:对预付卡经营行为理当从严监管    地址:http://www.leixj.com/pf/2020/1223/18371.html

最近更新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