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当代法学名家朱景文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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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景文教授简介 朱景文,男,汉族,1948年1月出生,中国共产党党员,北京人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别津贴,兼任国家教材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委员,研究方向:法理、法社会学、比较法学、法律与全球化、现代西方后现代法学 朱景文是1967年北京四中的高中毕业生,1968年高中毕业后编入山西山阴县和交城县5年,在山西县工厂工作5年,然后1979年考上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研究生,中国人民大学第一届研究生 1982年毕业至今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任教。 从1987年到1988年,我作为中美法学教育交流项目( cleec )的访问学者去了美国夏威夷大学进行研究。 从1996年到1997年作为美国富布莱特项目的高级访问学者到美国威斯康星大学法学院进行了学术交流。 从1998年开始为美国印第安纳大学交流学生团讲授introductiontochineselawintroductiontochineseconstitution 从1999年开始在香港城市大学上“中国法理”课。 1999年作为中欧高等教育合作项目的高级访问学者到荷兰雷顿大学欧洲中心访问了交流。 从2003年到2007年,我在比利时自由大学欧洲法学理论研究院讲授了chinese legal culture。 2008年9-10月,我在新西兰维多利亚大学法学院讲授了introduction to chinese law。 2012年9-12月,日本名古屋大学法学院特任教授,introduction to chinese law; 年9-12月,美国印第安纳大学访问了教授,讲授了introduction to chinese law。 朱景文教授曾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副系主任,还担任过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主席,现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律与全球化研究中心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法治判断研究中心主任,Frontt 朱景文教授曾任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法理研究会副会长、国际社会哲学和法律哲学协会中国分会副会长,现兼任中国立法学会常务副会长、中国法理研究会顾问等。 朱景文教授为法理、法社会学等学科行业的教育科学研究工作做出了巨大贡献,主要著作有《比较法社会学框架和做法的法制化、本土化和全球化》、《跨界思维法理演讲录》、《现代西做法社会学》 《比较法总论》、《法理》(主编)、《法社会学》(主编)、《中国法律快速发展报告数据库和指标体系》(主编)、《全球化条件下的法治国家》(主编)、 “在西方制定法律之前传达的挑战”英文著作有introductiontochineselaw:basedondataanalysis,chinas rule oflaw index (ed.),researchreportonthesocialis 朱景文教授的著作和科研成果非常丰富,1997年《法理》和沈宗灵等人获得了国家级教育成果一等奖。 2002年《法理》获得教育部普通高校优秀教材一等奖,《比较法社会学框架和做法》获得北京市第七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和司法部法学教材和科研成果一等奖。 2006年《向西传达的挑战》获得北京市第九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法社会学》获得司法部法学教材和科研成果二等奖。 2008年《法理》获得教育部普通高等教育精品教材,《全球化条件下的法治国家》获得北京市第十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 2009年《中国诉讼分流的数据观察》(载《中国社会科学》2008年第3期)获得司法部法学教材和科研成果一等奖。 2009年《中国法律快速发展报告》获得教育部优秀科研成果三等奖。 2010年《比较法总论》被评为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计划教材。 2011年《法理》被评价为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计划教材。 朱景文教授是国家社科基金的重大项目、要点项目、通常项目、中央政法委的重大项目、中国法学会的重大项目、教育部博士点项目、司法部的重要项目、北京市社会科学计划的 2007年朱景文教授开始主持中国法律快速发展报告项目,数据库和指标体系( 2007年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中国大学出版图书奖(优秀学术著作一等奖))、立法、法律实施、法律职业 中国法律的迅速发展报告平均每年以大约一份频率编写和发表中文版的报告,得到国内外各界的广泛关注。 其中,《中国法律快速发展报告:中国法治判断指标》的英语版( chinasruleoflawindex:reportonchineselegaldevelopment )于年发行。 法学名家朱景文教授 人生与学术之路 到大学的一点经验 我相信当时的乡村对很多知青来说,不是被逼得走投无路,而是像毛主席说的那样,知识青年有必要去农村,接受贫困的中农再教育。 当时每个中学的毕业生几乎都到了锅边,所以全班都下来了。 文化革命迅速发展到那个阶段,文攻武卫、两派斗争,已经无法自拔,有思想的人们在反省。 我是1968年12月24日毛主席知识青年刚发布去农村的指示就挤进山西省的,呆了十年,确实受了很多苦,受了很多磨,种田,养猪,修水库,修大寨田,山 中国对基层最基本的感性认知产生于这十年 1975年工农兵大学生招募,我在第一排行榜全县考了第一名,但由于张铁生提交了白卷,大学入学考试取消了。 1978年重新开始高考,天意伤人。 高考前一天晚上煤气中毒了。 我想第二天在看卷子转。 幸好我在1979年直接考上了研究生。 我在20-30岁的黄金学习时期没有上学的机会,但在农村没有放弃,一边接受贫困的中农再教育,一边自学阅读大量的社会科学书籍,混合煤油灯,经常读书到深夜。 我通过各种渠道存了一些文史哲方面的书,当时这些书很贵重,插队的时候专门请老乡做书架,从一个地方带到另一个地方,从农村带到工厂,暂时告诉了好消息。 我是人民大学第一届研究生,其招生对象是所谓的老板学生,即文革前和文革中毕业的大学生,文革中的工农兵大学生,78届应届毕业生,当时是一年级,而且是自学成功的文革前中学生,年龄20多岁 文革十年停止招生,国内人才不足,需要迅速弥补,所以政策允许直接报考。 我是老三期的幸运者 兴许,我来到农村后从未放弃读书,阅读的乐趣也总是在人文社科,理论有趣浓厚,而且四中一直是北京最好的学校,为了自己。 另一个重要因素是我父亲在1957年被错认为右派的问题,在1979年被平反了。 他是我国现代钢铁和煤炭工业的创始人,30年代留学美国,取得博士学位,解放前是石景山钢铁厂厂长、资源委员会矿室主任、解放后任重工业部一级工程师。 如果他的问题不颠倒的话,很难想象像我这样的家庭出身的人会上大学,考研究生。 我在农村待了十年,30岁了。 你必须考虑自己今后的将来。 但是,我还有自信。 农村和工厂的经验加深了对自己基础的理解,形成了对农民的认识,对中国社会有亲切感。 我想是第三次幸运的人,有点像后面说的,我想赶上末班车了。 能接受大学教育、研究生教育是三年前的事了,虽然面临着共和国的风雨,但是十年前的文革推迟了他们接受教育的最佳年龄,没有上大学机会的很多人,回到城市后,经历了很多工作和生活上的困难, 因此,在谈论重新开始高考接受高等教育的第三次我们的心情时,最适合珍惜两句话。 我是如何与法学结缘的 我报考的第一志愿是哲学,是人大哲学系研究古希腊哲学的苗力田教授的研究生,当时只有一个合格名额。 我的及格分数在他的考生中是第二名。 按理说我应该考上第二志愿南京大学,但人民大学想挽留我,不转发我的文件,处于希望我没有名额的不自然状况,所以把我转到了法学。 我对哲学的有趣总是没有改变。 哲学基础很好,法哲学一定有意思。 你可以自然地改变有趣的事情。 其实从哲学向法学的转移并不难。 西方哲学大部分是社会哲学。 社会哲学只是社会、道德、法律和治理。 如果我转移的学科不是法律而是部门法,我可能需要变化,但我可以找到适合自己的部分,比如民法的通常理论、民法哲学等。 哲学对我的影响,促使我思考问题的不仅仅是法律的观点,从更广泛的社会哲学的观点来看,不限于法律本身。 对刚入学的法律认识很肤浅,即使有法制观念也要模糊地意识到社会需要秩序,必须尽快从文革的无天局面中解放出来。 1978年三中全会以后,社会全体的关注是社会和经济的变革,法治的推进才刚刚开始,审判四个人的帮助,但不认为法律会像现在这样工作,展望其将来的人很少。 法律从刚开始的弱势群体到现在的中心地位经过了一个漫长的过程,至今仍处于适应的过程中,法律的迅速发展取决于社会的需要。 人大学校里名师 [/h// h/]我们第一届研究生7人,直接给我们上课的老师包括我的导师孙国华教授,讲法学基础理论,高铭玄教授讲刑法总则,王作富教授。 当时他们年纪大了,富裕了,竭尽全力教我们,我们也学会了珍惜这个机会,饥渴如饥。 从我父亲的经验中,我可以很好地体验到那一年他们的敬业精神。 结果,我十年没上讲台了。 学业几乎疏远。 他们拿出十年的积蓄,把自己所有的东西都带给了我们。 孙国华老师知识基础深厚,解放前毕业于朝阳大学,是中国人民大学1950年第一届研究生,由苏联专家培养,熟悉马列、苏联理论。 孙老师一代在改革开放后成为所有学科行业的领袖。 1982年司法部出版的第一本统一编辑教材《法学基础理论》的主编是孙先生。 1986年孙先生是法学界第一位委托中南海上法制课的教授 因此,孙先生可以说是新中国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创始人。 我们这一代是孙老师这一代人直接教育长大的。 是他们给我们树立了马克思主义的法律观。 我们这一代人大多有机会去西方留学,相对观点很广。 所以在这里特别提到我去美国留学时的两位老师。 一位是美国夏威夷东西中心的主任李浩教授。 他在美国比较法学界研究非西方的做法。 从1987年到1988年,我作为中美法学教育交流项目( cleec )的访问学者来到了他那里。 另一位是威斯康星大学法学院的麦考利教授,美国法社会学权威,威斯康星学派领袖,1997-1998年作为美国富布莱特项目的高级访问学者,我在他的指导下学习了法社会学。 我认为在海外学习对我来说最大的收获之一是开阔视野。 不是关于中国研究中国,而是把中国问题放在世界大背景下研究。 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自己的缺点,与现在的大学生、研究生也就是我们的下一代相比,他们有很好的知识结构,从小学到研究生都没有中断。 我们这一代无论老大学生、工农兵学生、大学本科生、老三期,知识结构都多少有一些空闲。 但是,我们还是有自信的。 因为人文社会科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一个人的经验和理解力。 通往大学法学研究之路 当时所有人都想在校,最终7名研究生中有2人在校。 后来毕业从事政治工作很多,做生意也不少,但我们的第一个选择是想留在学校做教育科学研究,这是最理想的就业渠道。 从个人角度来看,当时学校的教员明显不足。 我认为自己适合当老师。 关系比较简单。 学术界的基本途径还是靠学术说话,凭本事吃饭 我能和学生顺利交流,和学生相处也很正直,是纯粹的知识和传授关系,不需要考虑其他因素。 在法学研究的圈子里,既有激进的人也有保守的人,我认为属于中和。 这和我的经验有关。 另一方面,老一代马列的观点影响了我,之后出国留学的经验培养了我的国际观点,我吸收了一些东西。 法学界的一点观点在一定形势下很符合当时的主流观点,但我对这种观点的看法通常不着急。 这些观点在当时的环境下可能只是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如果无限夸张地认为它们是绝对的真理的话,还不如。 比如法理中法的阶级性和社会性、人治和法治、权利本位和义务本位、法律现代化、全球化和本土化等问题的争论,我都有中间的角度。 包括对法学界几乎一致尊重的法治观念的认识,古今中外的法学家普遍具有法治优于人治、调整自治性、自我目的性、普遍性、中性社会关系的法律制度,自我们提出依法治国策略以来,法律 但是,必须看到法治中实际存在的多个悖论。 包括自治性和非自治性、目的性和工具性、普遍性和特殊性、中性和偏我。 不能只强调一方面,看不到另一方面。 许多问题上的观点不太绝对 理论问题本来应该是什么,不需要配合某个观点。 学术的目的不是为了引人注目,而是正确的学术态度不应该这样做。 法学研究有哲学方法、社会学方法、规范分解方法等各种方法。 根据研究方向学者们可以选择完全不同的方法研究不同的问题。 也可以在研究同一问题时使用不同的方法。 我的研究有趣的是用事实说话,用数据说话,即任何理论结论都是基于事实和数据。 这是我从事法社会学研究的第一心得之一 我不能发表意见拍脑瓜。 推论不能以事实材料为依据,材料各1分,材料各10分,材料各10分,不使用材料就说话。 但是,许多从事理论研究的人并非如此。 从主观想象出发,材料足够的话,没有材料也能说话。 完全根据个人喜好推断 理论观点有事实根据的支持,就能引起重视,经过思辨真正进入科学轨道,法理的迅速发展,很多东西的迅速发展必须立足于事实材料而不是主观臆断。 比较法在中国的迅速发展 [/h// ]现代中国的比较法学始于1970年代末、80年代初,当时德比的《现代世界法律体系》的英语版刚刚诞生,在中国。 中国的比较法学发展很快,但真正扎实的基础工作很少。 研究比较法学需要对海外的法律制度有全面深入的理解。 总是不能看第二手或第三手的资料。 人们的引用资料可能有问题。 我们研究错了。 所谓失去的东西是一千英里。 世界一直在变化,其他国家的法律制度也一直在变化。 我们不能固守其他国家17、18世纪的法律制度与我国进行比较。 我们有必要知道其他国家法律制度的真面目。 新闻的陈旧和不真实是研究比较法的大忌。 虽然中国比较法学研究的做法得到了相当大的改进,但真正运用和理解的最新资料仍然有限,成为制约中国比较法快速发展的障碍之一。 20世纪70年代,国际法学会编纂了《国际比较法百科全书》。 一共几十卷。 其中,关于中国法的部分,作者不是中国人而是日本人。 因为当时的中国还没有开放。 90年代澳大利亚悉尼大学编纂了比较法丛书。 其复盖面更宽,包括各学科门类。 其中包括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 这本书中只有一份中国人写的复印件。 复旦大学的李昌道教授有关于法的阶段性和继承性问题的复印件。 其他每卷都没有中国人写的复印件。 其实中国被派往各国交流的人才不少,但由于英语表现力不足,能在英语核心刊物上出版的复印件极其有限。 我国比较法研究的现状是,我们依然停留在规范的比较上,以法条为中心比较不同国家的同一法律。 但是,现在比较法在国际上的迅速发展趋势是功能的比较,以问题为中心,如果有同样的问题可以比较不同国家的法律调整方法。 比如通奸的国家被刑法调整,有的国家被行政法调整,有的国家不被法律规范调整,比较时不限于某些部门的法律行业,但我国从来没有这样的著作。 这要求学者知识面广,不要只精通一种方法。 我这几年的研究打算从做法论的角度推进比较法。 中国法理的迅速发展概况 这始于改革开放。 改革开放初期,随着党和国家事业的重点从阶级斗争转移到经济建设,中国法理也有相应从革命转移到建设的问题。 当时面临的是指导什么,如何建设新的社会体系的紧迫问题,我们在法治建设方面没有现成的经验,西方因为法治经验比较成熟,所以不自觉地使用西方现成的东西,包括那些法学理论。 因为这是80年代到90年在法理学界乃至整个法学界法学西的重要方面,这是一个阶段,当时法理的大量论文充斥着西的做法,也包括了法理西的争论问题,那时是邯郸学步,一部分是生喝 之后,我们认识到西方理论诞生于西方土壤,开始思考如果来到中国会怎么样。 我们将证明中国的法理迅速发展进入第二阶段,西方理论与中国实际结合,或者证伪西方理论在中国是否合适。 这是从90年代中期开始的。 事实上,我现在也在继续尝试。 第三阶段,也就是现在我们学界的一点主流学者,尖端学者开始意识到中国创造自己的模式,西方理论无法解释我们的问题,大家在寻找法律迅速发展的中国模式,中国之路。 这种意识不限于法学界,在法学界尤为明显,2008年5月我们在人民大学召开了法律和快速发展的中国经验国际学术讨论会,探讨不同于西方的中国法律的快速发展模式,探讨中国经验。 2008年底,在北京大学召开的人民共和国60年和中国模式会议上,我们谈论了中国法制的迅速发展道路是什么问题。 这个问题很多人很在意。 中国改革开放的道路不遵循西方模式,至少在经济上取得了很大的成果。 同样,法制道路与中国经济有什么关系? 正好是中国更多顶尖学者关注的问题,如何提出中国的理论,概括中国的模式,今后的道路会越来越明确,培养后一定会突破。 我相信今后几年在这方面中国真的会引起国际反响。 适合中国大国地位的要提出中国的理论。 我认为这是我们这一代中国学者的不负责任的使命。 我们不是把自己关在书房里的学者,而是以60年和30年中国的快速发展经验为基础的。 我们也关门自愿,不是没见过世面的一代。 理解世界前沿的迅速发展是我们这一代学者的强项。 我认为如果不虚心学习、认真思考、自律,我们这一代是有条件的。 从教、从研的基本要求是正好坐在长椅上。 我想起了研究比较法的潘汉典老师。 80年代在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每个人都知道他最喜欢去图书馆。 他常年在中国政法大学图书馆 书落后是学者的本分 一二九运动中蒋南翔说过华北的大容没有平静的机会。 那是和抗日救亡相比说的 我们今天不为我们的学生和学者制造平静的桌子的理由是什么? 有些人片面理解陈云同志说的话,不仅仅是上面,不仅仅是事实,不仅仅是书,还不看书。 特别是在大学和研究机构,不用看书! 我们这一代这样做会对中青年学子产生潜在的默契影响,在学生眼里,自己的导师就是这样,他们会沿着这条路继续下去。 根据中国现代法学名家访问记录(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的采访资料进行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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