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韩国企业法(上)
本篇文章4473字,读完约11分钟
书名:韩国企业法(上)
作者: [韩]崔埈璿
译者:王延川,崔妈妈燕
定价: 159元
打印: 33.5
版:年6月第1版
isbn:978-7-5620-7476-2
★韩国法学院的流行教材自2004年初版以来,深受学生、教师、法官和律师的欢迎。
★企业法理论的小百科全书,用法条结合各学说,带你去理解制度背后的百家争鸣。
★学术教材、系统化著作、翻译要配合中国人的语言习性,使其难以理解,语言不通。
作为迅速反映最新商事活动交易动向的活法律,商法可以说是法律迅速发展的先驱。 作为商法一部分的企业法则是帮助公司健康运营的法律,既保障公司创立的简便快捷,又保障公司不轻易解散。 本书根据韩国企业法体系编制,分为股票企业章、合资企业章、有限责任企业章、有限企业章、外国企业章,最后以惩罚结束,在文案上对企业法律规范进行注释,另一方面面向企业法的基本概念进行理论展开, 书中引用了很多典型的例子,证实了理论观点,展示了各理论观点在实践中的应用和迅速发展。 本书不仅可以作为了解韩国企业法的窗口,还可以作为了解中国企业法的比较有效的工具。
崔埈璿,1951年出生,成均馆大学法学院学士学位,成均馆大学法学硕士学位,成均馆大学法学博士学位,德国马堡大学法学博士学位。
韩国司法学会会长、韩国商事法学会会长、韩国国际贸易法学会会长、韩国海商法学会会长、韩国航空宇宙政策法学会会长、成均馆大学法学专业研究生教授、法务部商事法特别委员会委员长、法务部商法企业篇( m&; a法制)修订特别委员会委员长、法务部复合运输法制定委员会委员长、法务部航空运输法制定委员会委员长、法务部部长咨询委员。
现任成均馆大学法学专业研究生院名誉教授、社团法人韩国司法研究所理事长。
王延川、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学博士、韩国国立忠北大学商法学博士(课程结业)、西北工业大学教授、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理事、社团法人韩国司法学会理事、代表著作:《现代商法的生成:交易模式与价值结构》、法律出版社研究方向。
崔妈妈燕,2009年毕业于渤海大学政法系,2009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09年毕业于韩国成均馆大学法学专业研究生院商法专业,-年从事韩国法务法人(有)元,从事中韩业务,现在留学日本进修日语,
韩国企业法参考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企业法律制度,重视从本土资源中挖掘经验制定法律条文,韩国学者在数十年间,融合了这些起源,消除了其中的不和谐,从中凝聚了独特的韩国企业法制,
赵旭东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会长
韩国的企业法最初是继美日企业法之后而来的,近十年来韩国学者已经不想成为其他国家的学生了。 走出自己的企业法路子,表现出超越美日企业法的姿态。 从崔埈璿教授的著作来看,他们的愿望逐渐实现。
王文宇台湾大学法律学院教授比较法研究中心主任
冯果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院长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中文版序言
这本书是我在大学教30余年的过程中写的,其中包括关于韩国企业法的丰富理论和很多案例。 今天的《企业法》第十五版(年)被翻译成中文在中国出版真的很难。 特别感谢为本书的翻译做出了不懈努力的西北工业大学法学系王延川教授和崔妈妈燕律师。 他们在长达五年的翻译过程中花费了宝贵的时间和精力。 作为原作者,能通过翻译与中国网民见面,不得不说是我的巨大荣幸和喜悦。
韩国法律分为公法和私法,公法包括国际法、宪法、行政法、经济法和诉讼法,私法包括民法、商法、票据法、支票手法等。 《韩国商法》共六篇,总则、商行为、企业、保险、海商、航空运输,其中企业法是商法的关键。 因为企业法是关于公司组织运营的法律。 从公司组织和活动方面来看,商法以维护、强化和保护公司交易安全为理念。 公司使国家富强,为国民提供岗位也是公司。 国家和政府的作用是刺激富裕国家的源泉——公司,刺激自由竞争,让公司家光彩夺目。 通过不断竞争,技术改革创新,也出现了最低价格可以满足客户诉求的产品和服务,生活更丰富,健康,安全。 公司的人是改变世界,过着富裕生活的真正英雄。 多亏了公司,我们的生活比过去的王帝后更安乐富裕。 企业法可以说是帮助公司健康运营的法律。 为了维持和加强公司,商法保障公司创立的简便快捷地存续,而且公司不轻易解散。 而且商法以公示主义、尊重外观主义、严格责任主义、迅速结束主义、尊重现有状态主义等理念保护交易安全。 商法是一项正在迅速发展的法律,与其他法律相比修改频繁。 作为迅速反映最新商业交易动向的活法律( lebendes recht ),商法可以说是法律迅速发展的先驱( vorreiterderentwicklungdesgesetzes )。 从空间层面来看,商法也是全球普遍统一的法律。
商法是以经济合理主义为基调的技术法律。 合理的制度在世界各地都被采用,有可能被各国迅速吸收,制定副本相似的商法。 因此在作为商法一部分的企业法中,关于外国企业法的比较研究特别重要,通过了解外国企业法可以更好地了解本国的企业法。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本书不仅可以作为了解韩国企业法的窗口,还可以作为了解中国企业法的比较有效的工具。
最后,我要感谢支持本书出版的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主任刘知函和雷猛编辑。
崔埈璿年在首尔
第一章总论/ 001
第1节企业制度的经济功能/ 001
第二节企业法概念/ 012
第三节企业法的法源/ 013
第4节企业法的历史和各国企业法/ 016
第二章企业法通则/ 025
第一节企业的意义/ 025
第二节企业的种类和特色/ 041
第三节企业能力/ 051
第四节企业的设立/ 059
第五节事实上的企业/ 066
第6节企业组织变更/ 069
第7节企业解散命令和解散判决/ 072
第8节企业再生/ 076
第三章株式会社/ 082
第一节综述/ 082
第2节株式会社的设立/ 092
第三节股票和股东/ 154
第四节株式会社的机构/ 274
缩写表/ 523
第一章总论
第一节企业制度的经济功能
i 我们为什么需要企业?
企业或公司的英语是company,这个概念来自中世纪拉丁语的compania。 compania由com (一起)、pane (面包)、ia (吃)三个单词组成,意思是一起吃面包。 compania的法语是compagnie,是军人集团的意思。 企业有company (英国社区)、corporation (美国法人)、enterprise (公司)等不同的使用方法,虽然有细微的区别但意思相同。
人类不能独立生活,当然可以像自然人那样在森林和深山中短期生活,但生活必需品和医疗设施的不足,这些生活必需品和医疗设施的输送是无法自己处理的问题,毕竟需要别人的帮助。
个人主义者相信个人在追求利益的过程中可以自行处理诉求问题,他们相信成为卓越的自我和优秀的个体是最有价值的事件。 相反,集体主义者(社会主义者相同)相信社会可以拯救人类。 因此,他们认为建设能够拯救人类的社会是最有价值的事件。 集体主义者认为国家应该处理一切问题,国家应该满足人类和人类社会的一切诉求,从而使他们实现国有化。 集体主义者批评个人主义者的问题是过于追求个人利益,在有资本能力的人和没有资本能力的人之间,大公司和中小企业之间产生了很大的贫富差距。
企业是能够向个人和社会提供必需品的最有效的组织。 人和动物的区别之一是人可以进行高度合作。 人类是合作的物种,在原始时代靠合作生存,但随着合作方法(精巧)和规模的迅速发展,经过氏族和父系社会,最终形成了国家。 直到中世纪人类文明的迅速发展依然极其缓慢,但近代以后发生迅速的变化,其核心动力是公司出场。 合作使人类文明的进化成为可能,合作成为可能的是公司。 公司是人类为实现合作的改革创新而创造的最先进的组织体系。 竞争、自私、背叛以及与之矛盾的合作之所以能协调迅速发展,是因为互利的合作、命令与控制、市场交易机制起着决策性的作用。 市场经济也可以说是合作的产物。 人类的未来也取决于合作和改革创新的象征公司。 以前是从竞争主体的立场来看公司的,本书是从合作的观点来看公司的。
公司可以分为个人公司和共同公司两种形式。 在数量上个人公司占绝对的特征,但仅从经济规模和社会功能来看共同公司的特征很明显。 共同公司的形态有民法上的合作(民法第703条至第724条)、商法上的匿名合作(第78条至第86条)、企业(第169条至第637条)、海商公司特有的船舶共享(第753条至第764条)等。 企业作为典型的共同公司,是很多人设定共同目标,追求利益的公司形态。 今天,为了完成重大项目和开创创新事业,需要集中资本、专业经理的管理和新技术的开发。 不仅如此,面对越来越激烈的竞争,为了确保市场占有率,公司的国际化也是必不可少的。 个人公司不容易达到这些目的,所以只能采取资本和很多人的智慧相结合的共同公司的形态,即企业。
ii企业制度的特征和弊端
1.企业制度的特点
企业制度的最大优点是集中大量资本,即进行融资。 企业是物的要素(资本)和人的要素(劳动力)有机结合的统一经济单位。 资本企业(物企业)的重点是资本的结合,人企业(人企业)的重点是劳动力的结合。 企业根据充分的资本和经营组织的规模而具有很强的竞争力,但个人在这方面的界限可以通过与他人的相互合作来弥补。 由此,组织的成员越多,企业制度的特征就越明显。
企业制度的另一个优点是许多人可以分担风险和损失。 另一方面,企业可以通过资本和劳动力的结合创造相对多的好处。 另一方面,企业出现赤字时,也可以由很多人分担。 法律将企业本身视为一个身体,承认它具有法律的所有人格(第169条)。 与自然人有限的生命不同,法人可以永久生存,长期维持公司的经营。 公司作为独立的主体,不会因大股东和创业者等特定的人的死亡而解体。 无论从经济角度还是从法律角度来看,企业都具有个人公司无法比拟的优势。
2.企业制度的弊端
本质上,企业制度是追求个人利益的技术制度,被滥用会产生很大的弊端。 员工负有有限责任的股票企业有很多问题。 例如,不真实的经营和企业财产的侵占、独断、许多公司勾结导致的资金过度集中、只有大股东的利益无视图和少数股东的权益、企业破产对国民经济的不利影响等。 尽管如此,企业制度的优势远远大于其弊端。 可以说当今企业法最重要的课题是发挥企业的特征,完善企业制度的不足之处。 作为企业法律课题的一部分,公司治理结构( corporate covernance )的改善、企业的社会责任( social responsibility )等也越来越受到重视。 企业的社会责任论强调,企业特别是大型股票企业不仅应该追求企业成员股东的好处,而且在制定企业经营政策时应该平衡地考虑员工、顾客乃至全体国民的好处。 企业积累的财富同样应该用于社会。 至今为止停留在抽象层面的理论,根据今天的立法,有每天具体化的倾向。
标题:热点:韩国企业法(上) 地址:http://www.leixj.com/gy/2021/0331/45069.html
上一篇:热点:监察法学新论
下一篇:热点:《人权与共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