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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新书⊥高铭板玄先生依次推荐,从构建监察法学科学体系的著作和监察实践中提取理论著作。
监察法学新论
张云空著。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年4月版
isbn 978-7-5620-9544-6
定价: 69.00元
【编辑推荐】
是这本书首次系统化监察法学体系的论述,全书分为三篇十六章,结构科学、逻辑严密,复制丰富。 与迄今为止出版的关于监察法学的书相比,这本书越来越强调著作的系统性、规范性和完整性。
第二,这本书强调了监察理论和实务的结合,特别是作者有丰富的纪检监察一线经验,重视科学概括监察实践方法,总结凝结,而不是单纯的学派的辩理风格,越来越强调实践性
三重视这本书重视学术用语的规范性,重视规范运用法语、纪言纪语,消除了以往出版的监察法学图书中存在的用语不规范问题,更体现了本书论证的专业性。
【复印介绍】
全书共分为三大篇十六章,其中第一篇是监察法学概论。 第二篇是监察法学总论。 第三篇是监察法学分论。
在 监察法学概论一篇中,作者首先探讨了监察法学的产生背景、学科地位、学科体系和学科优势。 并主张尽快构建监察和分解法学研究现状、监察法学研究的统一话语平台,提出了监察法学研究体系的四个层次的复印件:研究对象、研究大体、研究方法和研究任务。
在监察法学总论这一篇中,作者围绕监察法的立法目的、法律起源、法律起源、法律关系、基本任务等六个方面进行了论述,更具体地说明了监察法学相关的具有一系列基础性、根本性、方向性的学术理论。
在 监察法学分论这一篇中,作者将其具体复印件总结为监察组织论、监察职务论、监察程序论、监察措施论、监察证据论、监察救济论、监察监督论、监察合作论8个方面。
【作者介绍】
张云空、河南灵宝人、中国共产党党员、纪检监察员、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现代侦查技战术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政法大学国家监察和反腐败研究中心特务研究员、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客座教授。 长期从事纪检监察工作和检察工作,曾获得北京市检察机关十佳调查基准兵、北京市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人才等荣誉称号。 参与过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体制改革事业以及《检察官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撰改事业。
第一个研究方向是监察法学、刑法学(以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为焦点的研究)以及侦查学。 在《法学杂志》、《湖南社会科学》、《甘肃社会科学》、《人民论坛》、《人民检察院》等地发表论文百余篇。 著有《职务犯罪搜查前沿问题研究》(法律出版社)、《多维视角下的刑事受害者救济制度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大众出版社)。
【书摘】
序列
我很高兴听说云空所著《监察法学新论》这本书被标记了。 我很乐意安排顺序。
云空同志自我要求严格,学习非常辛苦,是繁忙的纪检监察工作之余,非常重视提高自己的法律理论素养和水平,公开发表了关于监察法学方面的优质论文。 基于实践经验和法学理论的有机结合,方充分了本书的分量,兼具学派和实战派两大特色。 更宝贵的是,这是中国第一部个人独立完成的监察法学著作,也许值得学习!
总括全书,深入思考伏案的话,总的来说可以说是三新。
一是选题意识新。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是国家推进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复印件之一,国家监察法治化进程取得了长足进步,法学研究方兴未艾。 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积极研究监察法学,无疑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重要的实践价值。 既能符合鲜明的时代主题,又能为推动监察法学研究的快速发展贡献力量,充分体现了作者自己具有的前瞻性思考和学术创新精神。
是逻辑体的例子新的。 全书在逻辑结构编制上没有机械地按照《监察法》的法律体例进行配置,与已经出版的其他监察法学著作的体例结构不同,大胆地实现了打破上的整合。 全书共三大篇十六章,从第一篇监察法学概论到第二篇监察法学总论,再到第三篇监察法学分论。 其中,监察法学分论可分为监察组织论、监察职权论、监察程序论、监察措施论、监察证据论、监察救济论、监察监督论和监察合作论。 全书篇和篇之间,篇和章之间,章和章之间用环围住。 全书严密明确的逻辑体例首次勾勒出了为网民监察法学的学科体系框架。
是观点复印件新的。 全书充分体现了理论联系的实际鲜明特色,提出的学术观点是创新的。 例如,本书对监察法学的研究体系单独撰写篇章,详细论述了监察法学的研究现状、研究对象、研究的大体、研究方法及研究任务等,提出了对监察法学的研究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建议。 另外,例如,在本书中大致理解相互合作、相互制约的监察,不仅监察机关、公安司法机关和执法机关的关系定位于相互合作、相互制约,还进一步了解到监察机关内的设置部门间的关系定位于相互合作、相互制约。 例如,本书对我国监察官制度体系的建设提出了三步走的独特思考和建议等。 这里不逐一论述。
下了领奖台,一切从零开始。 《监察法学新论》出版,是云空个体以前学术研究的总结,也是掀起自己学术研究风帆的新起点。 谦虚谨慎,避免傲慢的责备,不断寻找学习新东西、监察法学研究的新行业,攀登监察法学研究的新高峰!
高铭晬
年1月
序言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大同志为中心的党中央以零容忍态度旗帜鲜明反对腐败,禁止区域、全覆盖、零容忍,反复抑制,受到强烈高压、长期冲击,高压态势打老虎猎狐狸,一体怕腐败腐败。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大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进行的关系全球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是加强党和国家自我监督的重大决策部署,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随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以下简称《监察法》)正式出台,反复结合以习大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依法治国和依法治国,依法治国 在这个重大的历史背景下,监察法学孕育而生。 监察法学的诞生既有历史必然性也有现实诉求。
目前,中国的监察法学研究处于探索的初期阶段,学术界已经开始了广泛的研究,并取得了相关成果。 但是客观地说,一是中国的监察法学研究没有展开系统化的研究,现在很多研究主要集中在《监察法》的条文解读水平上。 二是有些研究者缺乏监察实践经验,出现了理论和实践断层的现象,他们似乎在自己比较封闭的理论研究行业建设监察法学的空中楼阁。 因此,旨在初步系统化地表现监察法学,同时结合理论和实践,妥善应对理论热点,是笔者近年来关注和思考的第一个问题。 结合笔者纪检监察一线的实务经验,撰写《监察法学新论》一书,探讨监察法学理论,同时重视监察实践的凝结与总结,打破监察理论与监察实践的壁垒,检查监察理论与监察实践的关系,探讨监察理论与监察实践的
全书共分为三大篇十六章,其中第一篇是监察法学概论。 第二篇是监察法学总论。 第三篇是监察法学分论。 全书以监察法学理论为基点,以监察法学总论为重点,以监察法学分论为重点,初步构建监察法学体系的基本框架和主要文案,旨在为监察法学研究的长期快速发展奠定基础
监察法学概况是监察法学的基础。 在监察法学基础理论一章中,笔者探讨了监察法学的诞生背景、学科地位、学科体系和学科优势四个方面的主要复印件,认为监察法学的诞生具有历史必然性和现实诉求,监察法学应该成为新的相对独立的部门法学学科,其 在监察法学的研究体系这一章中,笔者首先从监察法学的研究现状出发进行了分解。 在此基础上,笔者主张尽快构建监察法学研究的统一话语平台,提出监察法学研究体系的四个层次的复印件:为研究对象、研究大体、研究方法和研究任务、法学研究提供初步的理论基础
监察法学总论是监察法学的总纲。 在监察法学总论篇中,笔者围绕监察法的基本概念、立法目的、法律起源、法律关系、基本大体、基本任务等6个方面展开论述,更具体地说明了监察法学相关的一系列具有基础性、根本性和方向性的学术理论。
监察法学分论是监察法学的具体展示。 在监察法学分论这一篇中,笔者将其具体复印件总结为监察组织论、监察职务论、监察程序论、监察措施论、监察证据论、监察救济论、监察监督论、监察合作论8个方面。 其中,监察组织论和监察职权论主要是围绕监察机关的具体职权及组织结构体系展开讨论,是监察分论的基础复印件。 监察程序论、监察措施论和监察证据论是监察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应遵守的程序规范、适用的具体手段、符合的证据规则,是监察法学分论的核心副本。 监察救济论、监察监督论从比较有效地约束监察权行使的立场迅速发展展开讨论,是监察法学分论的重要副本。 监察合作论首先是论述反腐败国际合作的副本,也是监察法学分论的一部分。 这八个方面是相对独立但逻辑密切相关的统一整体,共同构建了比较科学完善的监察法学分论体系的副本。
监察法学具有旺盛的生命力的根源是监察法学本身具有的强大包容性和实践性。 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和监察法律法规的具体实施,笔者在理论与实践科学的结合下,我国监察法学学科建设和监察法学研究必将取得新的重大成果,为国家反腐败事业的迅速发展提供有力的理论基础、理论引领和理论自信
另外,为了让很多网友更好地理解监察法学的相关内容,笔者特别整理了对外公开的相关监察法学的部分法律法规和党规党纪等,作为附录部分放在书的最后,供大家学习和参考。
本书与其说是作者关于监察法学的专业著,不如说是自己学习监察法学的心得。 因为本人学术能力和实务经验有限,书上还有很多完整的地方,请告诉网友们!
问水路清楚吗? 因为有源头而活着的水要来了。 我期待着与各位法学同事以创新精神共同研究、建设、迅速发展法学,更好地服务全面依法治国的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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