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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合同编的重大快速发展和革新

来源:网络转载日期:2021-03-31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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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篇为526条,在《合同法》中追加了137条,删除了25条,编纂了260条,与1999年的《合同法》和海外的合同法律制度相比,有很多迅速的发展和创新。 一、结合我国实际,创新具体例子结构 合同编辑规定的副本比较丰富,包括合同的通常性规则,包括多种典型合同的特殊规则,包括无因管理和不当利益的规则,如何有机地融合这些副本,体现合同编辑本身的系统性和逻辑,容易理解和适用, 反复征求意见,深入比较研究,结合我国实际,对合同篇的具体例子结构进行了重大调整和创新。 (一)制定合同篇通则 合同篇在体例结构上的第一创新是合同篇第一分篇通则中代理债务法总则的功能。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进一步补充完全债务的通常规则,使合同篇的通则具有巨大的包容性,实质上发挥着债务法总则的系统整合功能。 (二)设立准合同篇 合同篇在具体例子结构上的第二项创新是设置第三分编准合同规定的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制度,因为除了立法技术上的考虑外,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制度与合同制度有比较密切的关系。 (三)充实典型的合同类型 合同篇在具体结构上的另一大改变是典型的合同类型的充实。 作为典型合同应该规定的合同类型必须满足合同的典型性、问题的特殊性、规则的抽象性、规则的缺失性。 结合我国的实际,合同篇最终追加了保证合同、保理合同、不动产服务合同和合作合同。 (四)协调与其他各编辑的关系 在编纂合同篇的过程中,合同篇与民法其他各篇的关系也从具体例子结构上协调起来。 二、多次自主大致兼顾多元价值 (1)再三的自主性几乎是主线 合同的自主性大致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当事人。 二是任何第三者不得参与当事人的合同签订过程。 自愿把合同作为几乎一条主线串通合同篇。 (二)兼顾公平、诚实、生态环境保护等多价值 1 .加强对弱者的保护。 第一,增加强制缔约制度第二,完全的样式条款制度第三,给予承租人优先租赁权第四,增加不可撤销的赠与合同情况。 2 .强调诚信。 合同篇强调诚信大体上进一步加强合同遵守规则,增加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3 .实行绿色大体上体现了生态环境保护的理念。 合同篇确定规定:第一,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必须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破坏生态。 第二,债权债务结束后,当事人必须服从诚信等大体,根据交易习性履行通知、合作、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标的物应在比较有效的录用年限期满后回收的,出卖人有义务亲自或者委托他人回收标的物。 三、多次提出问题,体现时代特征 合同篇强调了问题导向,积极应对实践中广大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这些弱点问题,体现了时代特征,对如何处理这些问题作了比较规定。 (一)追加关于电子合同的特别规则 为了适应新闻化和互联网化条件下合同制度发生的新变化,合同篇专门规定了电子合同签订和履行中的特别规则:第一,电子合同的形式。 合同规定可以有形地表现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法记载的复印件,可以随时取出检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二,电子合同的签订。 合同编辑规定: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新闻互联网发表的商品或服务新闻符合申请条件的,当对方选择该商品或服务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 但是第三,电子合同的履行。 合同编辑规定:通过网络等新闻网络签订的电子合同的目标是交付商品,使用快递物流方法交付时,收件人的领取时间为交付时间。 如果电子合同的目标是服务提供,则生成的电子证书或实物证书中记载的时间是服务提供时间。 如果上述证明书上没有标明时间,或者记载的时间与实际提供服务的时间不一致,则以实际提供服务的时间为基准。 电子合同的标的物是使用在线传输方法交付的,合同标的物进入对方当事人指定的特定系统,并且能够检索识别的时间是交付时间。 电子合同当事人交付商品、提供服务的方法、时间另有约定的,依照其约定。 (二)增加预约合同制度 预约合同在住宅买卖、货物订货等行业广泛运用,有必要尽快规范。 据此,合同编辑规定: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间内签订合同的预约书、订单、预约书等,构成预约合同。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合同签订义务的,对方可以要求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 (三)完全客运合同的相关规定 近年来,客运合同行业面临诸多问题,为了维持正常的运输秩序,保护乘客运输中的人身、财产安全,合同篇运输合同章作了比较规定:第一,旅客按照比较有效的票上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 第二,确定实名制旅客运输合同的旅客丢失票的,可以向承运人要求补票,承运人必须再次收取票款和其他不合理的费用。 第三,承运人必须严格履行安全运输义务,及时通知旅客安全运输应观察的几个事项。 旅客对承运人安全运输所作的合理安排要积极合作。 承运人有延误运输或者其他不能正常运输的情况时,必须及时履行告知和注意义务,采取必要的配置措施。 (四)规范民间贷款 民间贷款行业中最严重的高利贷问题对金融经济秩序和社会生活产生了许多负面影响。 据此,合同篇规定禁止高利贷,借款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五)修订保证方法推定的规则 《担保法》实施以来,对其第十九条一直有不同的意见。 这次修改这个规则,确定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确定的,按照通常的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六)完全中介合同规则 为了比较有效地限制快照行为,阻止委托人的不诚实行为,合同篇确定了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委托人仍然必须向中介人支付中介报酬。 四、强调交易安全,鼓励合同交易 合同篇进一步体现了维护交易安全、鼓励合同交易的精神,刺激经济的迅速发展。 (一)进一步限制合同无效或无效的 1 .确定了未履行批准手续的合同效力 合同编辑增加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同必须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没有办理批准等手续的,该合同无效,但不影响合同中申报等义务条款及相关条款履行的效力。 必须办理申请批准手续的当事人没有履行该义务的,对方可以要求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根据该规定,当事人未履行批准手续的,该合同不生效,但不影响合同中申报条款的效力,不履行该条款规定的义务的,当事人仍然应当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违约责任。 2 .我删除了关于无权处分合同的规定。 《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者处分他人财产,无权利者追认或处分权者签订合同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比较有效。 该条的规定自合同法实施以来在理论界和实务界引起了很大的争论。 在民法典编纂过程中,许多意见建议删除这项规定。 合同篇最终通过了这个意见,删除了这个规定。 这种撰改有利于确保物权人对标的物的所有权,保护买方权益,表明合同对当事人的约束力,提倡诚实价值,维护交易安全,优化经营者环境,促进交易进行。 3 .确定超出经营范围签订的合同大致有效 合同篇确定规定:当事人超过经营范围签订的合同的效力,必须按照本法第一篇第六章第三节和本篇的有关规定明确,不得超过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 也就是说,超过经营范围的合同,除非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可撤销或效力被保留,或者不符合合同篇关于合同无效的相关规定,否则基本有效。 (二)进一步完全防止违约和保障债权的规定 1 .完全合同债权的保全制度 第一,完善了代位权制度: (1)扩大了代位权的对象范围。 (二)确定代位权行使后的法律结果。 第二,扩大了撤销权的适用范围,增加了放弃债权担保、恶意延长到期债权履行期限、明显以不合理的高价出让他人财产、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等情况。 2 .建立了契约性抵押权利的登记制度 合同篇在买卖合同一章中确定规定:卖方保存标的物的一切权利,未经登记,不得与善意的第三者对抗。 融资租赁合同一章确定规定:承租人对租赁物享有的一切权利,未经登记,不得与善意第三方对抗。 保理合同一章中,应收账款债权人就同一应收账款签订了多个保理合同,多个保理人主张权利的情况下,决定先取得已经登记的,先取得未登记的。 3 .完全保证合同规则 合同篇根据担保法的规定,设立了保证合同一章,进一步完善了保证合同的规则。 五、按照理论实践迅速发展,完善重大合同制度 合同法实施以来,理论界和实务界对合同法制度行业的许多重大问题进行了系统深入的探索研究,成果丰硕。 在合同编辑过程中,在全面整理这些成果和进行系统研究的基础上,改建了一些重要的合同制度。 (一)第三方利益合同制度完善了 合同编辑增加规定: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第三方可以直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第三方没有在合理期限内确定拒绝,债务人没有向第三方履行债务或者债务不符合约定时,第三方承担债务 债务人可以主张第三者对债权人答辩。 (二)增加形势变更制度 有关司法解释已经规定了形势变更制度,为了适应实践快速发展的诉求,合理保护受不利影响的一方当事人的利益,合同篇在借鉴司法经验和国际通行方法的基础上,追加了形势变更制度,形势变更制度的适用条件、条件 (三)完善了债权转让制度 根据理论的迅速发展和实践的需要,合同篇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进一步补充和完善了债权转让制度:第一,区别解决了约定不可转让的债权。 第二,完善了受让人取得转让债权和从权的规则。 第三,债务人可以主张与受让人相抵的情况增加了。 (四)合同解除制度完善了 第一,调整了期待解除合同与行使不安抗辩权解除合同之间的关系。 第二,规定了行使解除权的期限。 第三,合同解除的程序已经完成。 第四,合同解除确定不影响权利人要求违约人承担违约责任的规则。 (五)增加了过失制度 合同编辑规定:当事人一方因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对方发生损失有过失的,可以减少相应的损失赔偿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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