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不举报将担责”为反家暴兜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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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第一份反家庭暴力法草案进入审议程序。 根据草案,中小学、幼儿园、医疗机构及其职工在职工中发现疑似家庭暴力或家庭暴力的情况时,必须立即向公安机关通报,未按规定通报时,直接向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直接负责人依法
过去,有些人把家务视为家务,清官认为家务很难分离,公权力不应该介入。 实际上,在法治社会中,每个人的权益应该得到保障,即使是家族之间发生的暴力伤害,法治也是不允许的。 另外,家庭暴力是滋生社会暴力的温床,家庭暴力的危害实际上是整个社会。 作为我国第一部专业的反家庭暴力法,反家庭暴力法草案发现不通过学校医院举报家庭暴力或发现负责任的规定,有助于建立自主干涉制度,及时发现和制止家庭暴力。
不通报就承担责任不是苛刻的责任。 教师和医务人员与普通人的职业训练不同,有义务保障学生、患者的身心健康,发现家庭暴力或疑似家庭暴力的状况,及时通报,也是敬业责任的体现。 另外,通过赋予法律义务和责任,也可以消除教师和医务人员自主通报的后顾之忧。
未成年人发生家庭暴力后,未成年人受亲情影响和能力限制,父母家庭暴力行为通报极少,相关统计仅占1.87%。 确定中小学、幼儿园及其教师的通报义务,有助于更好地保护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限制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的合法权益,为广大青少年撑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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