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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树娟
在今年召开的中国网络版权保护和快速发展大会上,国家版权局网络版权产业研究基地发表的《中国网络版权产业快速发展报告()」显示,年中国网络版权产业市场规模达到9584.2亿元,并且
随着网络游戏产业的爆发是全领域的版权问题。 特别是年网易就yy游戏直播提起侵权诉讼以来,游戏制造商就游戏直播平台的侵权提起诉讼,诉讼数量和诉讼目标都有增加的趋势,这在整个领域都有着作权的网络游戏直播和其他衍生行业
与包括音乐、电影在内的娱乐产业生态链不同,作品的创作、表演、发布的权利分配和授权许可机制有明确的规则,网络游戏广播是新兴行业,没有以往的判例。 这是因为领域第一案- -网络易诉yy游戏广播案需要3年才能迎来一审判决,之后时隔2年又将迎来二审判决。
不断增加的事件也让司法机关更深入地审视游戏直播领域的特征和相关的法律问题。 但是,由于网络游戏类型的产品多样,直播类型的行为多样,这些游戏直播画面属于受法律保护的作品范畴吗? 游戏直播中游戏播音员进行演绎创作后的权利属性是怎么定义的? 游戏转播合理采用吗? 都是“剪切绝理还乱”的难题,但这些都是全领域持续快速发展最终不可避免的问题。
现在司法审判的一线和理论界基本达成一致的是网络游戏的连续视频构成了类电作品。 游戏的连续视频有版权,受法律保护,所以录用者必须经过批准或批准才能采用。 今年4月,网络游戏大省广东省发表了关于网络游戏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的审判指导(试行),对网络游戏纠纷案件的权益保护、侵权认定、赔偿的大致上等作出了确定规定,尊重知识产权, 这只是地方性法院的审判指导,但对全国也有很强的参考价值。 这个共识有助于更好地保护网络游戏的版权,但直播平台和播音员在从事游戏直播时很害怕。
客观地说,开发游戏是高投入、高风险的投资,游戏制造商为了开发某个游戏或引进某个受欢迎游戏的版权,需要支付高额的价格。 如果没有游戏制造商的版权方面的支付和投资,游戏现场发布平台也会变成被动的水,无本之树。 但是,游戏的直播可以促进游戏目标客户群体的凝聚,反哺游戏制造商。 可以说两者不是天然的强敌,这样的相互需求不能成为侵权的理由,只有在尊重游戏著作权人的权利的基础上,平衡各方面的利益关系,确定各自拥有的权益,才能促进产业的良性互动。
现在,在游戏直播领域也在摸索处理的途径。 比如,用版权方出资的方法一并处理急速发展中的版权烦恼,现在游戏直播领域的两大头部平台斗鱼和文芳阁在急速发展的过程中引进了名为腾讯的投资者。 最近两个平台宣布合并。 腾讯依然是最大的股东和版权所有者。 这种运营方法无疑背后是股东们追求商业利益的想法,但处理版权风险也是重要的考虑因素。
这种商业谈判、版权入股确实是市场化的处理思路,但在商业上需要司法审判的情况下,裁判员熟悉产业快速发展规律,深入发现内在纠纷背后的利益博弈,结合领域结构和现状,依法保障版权人的权利, 只有明确规则,平衡各方面的好处,才能使市场主体在新行业遵守法律,尊重规则,害怕市场,迅速发展整个产业的健康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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