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互联网遗产继承应有法可依网络法治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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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文杰
原标题:网络遗产的继承应该有法
“你打算让我笑着‘死’,继承我的花呗,对吧? 」简单的语调,博人一边享受,花呗和余额宝这样的网络虚拟财产也能在我们“死了”后让别人继承吗?
其实,关于网络遗产继承的讨论没有停止。 随着移动支付的普及,虚拟财产和现实财富早就是“你里面有我,我里面有你”。 虚拟财产已经“类似于有形”,所以关于其继承,其实是归属问题。
现在狭义的网络遗产是指各种支付平台、余额宝、现实货币可以兑换的虚拟货币等数字化资产。 由于关系到个人银行卡、钱,财产属性相对确定。 例如支付宝( Alipay ),亲属可以在相关说明中取得账号的储蓄资金。 广义的互联网遗产是指具有人拥有和支配的财产价值的互联网虚拟物,除了数字化资产外,还包括互联网账户、密码、复印件、音视频、游戏机等。 这些曾经让所有者投入很多时间、精力甚至金钱而产生的虚拟财产,由于现在缺乏法律细则,各有各的方法,这很容易引起产权纠纷。
现在中国正在积极建设数字中国,关于网络遗产继承法的制定也应该早日提出议题。 以前的《民法总则》也规定了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其规定,即“网络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继承人可以依法主张继承。 其次,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细则,决定归属及相关手续的流程。 其中,不久前传达的共通方法也可以直接参考。 例如,用立遗嘱的方法决定网络财产的继承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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