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加快树立科技伦理审查制度网络法治频道
本篇文章4461字,读完约11分钟
●中央深改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家科学技术伦理委员会建设方案》。 我国将加快建立健全科学技术伦理审查和风险判断制度,制定更严格的法律法规。
●成立国家科技伦理委员会,目的是加强统一规范和指导协调,推进建立全面、指导确定、规范秩序、协调一致的科技伦理管理体系。
●通过体制机构建设杜绝违反科学技术伦理的行为首先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可以建立系统化的法律法规制度,将法律适用于科学技术伦理事业。 其次,建立系统内的自我修复机制和系统外的监督机制,使其接受行政、司法和舆论的广泛监督。 再次建立科学严格的审查制度,切实进行事前批准、案件中监督、事后跟踪。
□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赵丽
□法制日报实习生谢惠绪
从“黄金米”到“换头术”、“基因编辑婴儿”,这种科学技术的事情总是引起舆论的关注。 除此之外,科学研究者、政府部门在科学技术伦理方面应承担的责任也成为话题。
中国正在为科学技术巩固伦理的“篱笆”。 最近,中央深改委员会第九届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家科学技术伦理委员会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在业内人士看来,这是一个明确的信号,中国将加快建立健全的科学技术伦理审查和风险判断制度,制定更严格的法律法规。
在上述会议上指出科学技术伦理是科学技术活动必须遵守的价值标准。 建立国家科技伦理委员会,旨在加强统一规范和指导协调,推进建立全面、指导确定、规范秩序、协调一致的科技伦理管理体系。
新兴科学技术带来风险
伦理挑战排名靠前
事实上,从近年来科技创新行业的一系列新进展和新动态出发,加强科学伦理审查、遵守科学伦理,已经具有相当的紧迫性。
年11月,被称为世界上第一个头部移植手术实验由中外医生在哈尔滨共同实施,引起了普遍的医学伦理担忧。 去年11月,深圳科学家贺建奎宣布诞生了世界上第一个HIV免疫基因编辑儿童,很快引起了很大的伦理争论。
对此,今年的《政府事业报告书》要求“提高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支持力,加强原始创新,加强重要核心技术的难关”,同时提出“加强科研伦理和学风建设”,国家先进科技业
科学技术伦理也是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政协委员积极关注的话题,许多提案、议案、提案是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尖端技术的法律、伦理和社会问题。 今年3月6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腾讯企业理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马化腾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了7项建议。 其中包括“关于加强科学技术伦理建设实践科学技术改进理念的建议”。
在业内人士眼里,科技伦理与一般大众的生活密切相关。 例如,以客户的密码保护为例,客户在家庭中的密码经常被其他家庭使用,所有密码完全相同。 科技公司采用单向加密机制而不是明文。 即使在后台获取客户数据,也不能反向推断密码。 客户必须在系统中重置或验证密码,才能更改或恢复密码。
科学技术朝着善,总是放在伦理的光芒下,才会更健康。 前几天,国家发表了包括app新闻安全、隐私数据在内的规范,特别管理了过度索取顾客数据隐私等问题。 修复了有点受欢迎的app应用程序。
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研究员邱仁宗表示,大数据、基因技术、3d打印、人工智能、纳米技术等新科学技术给人类社会带来了巨大的便利,也可能带来巨大的风险和挑战。 例如,人工智能技术可以使人摆脱通常的智能活动,集中于各种创新的发现、发明活动。 但是,人工智能系统失去控制或被非法使用可能会对人类构成重大威胁。 因此,人们必须在享受便利的同时保持谨慎的态度,有效应对新兴科学技术可能带来的伦理课题。
加快科学技术伦理建设
推进科学技术良性快速发展
据悉,这次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九届会议审议通过了许多重要文件,并将《方案》放在首位。
对此,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助理研究员曹毅拍认为,《方案》的通过表明了科学技术体系建设中新阶段的到来,从中国推进科技成果产出到追求科学快速发展的内涵上升。
曹毅博表示,这种“第一位”也表明了中国的三种态度:首先,从社会公共利益的角度出发,科技伦理建设是平衡科技快速发展与社会普遍伦理道德冲突的协调机制。 其次,从科学技术的有效立场出发,科学技术伦理建设是规范科学试验过程、端正科学研究工作态度的行为规范。 最后,从科学体系建设的角度出发,科技伦理建设形成科技成果的激励和内外呼应,是科学体系的重要环节的补充。
“强调科学技术伦理是人类社会在一定程度上迅速发展的普遍价值取向,不仅中国,现在世界上很多科学技术发达的国家、地区都重视科学技术伦理的建设。 ”曹毅博说。
“科技伦理建设是非常重要的事件。 科学技术是一把双刃剑,给人类带来福利的同时,也可能存在潜在的风险和危险。 》北京大学医学伦理法律系教授王岳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中国必须迅速发展成科技大国不仅在技术水平上有所突破,而且能使科学技术造福人类。 一点小事,科技伦理也越来越受到国家的重视,我意识到这是值得关注的问题。
理解适合中国成立国家科学技术伦理委员会,中国人工智能学会伦理道德专业委员会也计划设立和制定不同领域的人工智能。 例如智能驾驶规范、数据伦理规范、智能医疗伦理规范、智能制造规范、辅助机器人规范等。
曹毅博表示,“方案”及其他一系列科技伦理行业相关制度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是通过规范科学活动中伦理审查的过程,正确引导科学工作者的科学态度、科学价值观,全面、价值确定、层次有序的科学技术
“负责任的科学技术大国必须遵守科学技术迅速发展的伦理基础。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乔新生说,《方案》经审议通过,其次科技伦理建设步伐稳健加快,完善制度规范,健全管理机制,加强伦理监督管理,细化相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审查规则,各种
现有的法律宏观指导
审查标准也需要确定。
中国的科学技术伦理审查最早产生于医学界。 根据公开资料,有学者在1980年代末成立了“医学伦理委员会”。 但是,由于缺乏国家层面的统一和完善的法律支持,以各级医院为实施主体的医学伦理委员会在现实中面临着标准不统一、管理权限等问题。 而且随着科学技术的全面迅速发展,光靠医学行业的伦理审查已经不能满足现实的科学伦理审查需要了。 因此,统一的国家科学技术伦理委员会成立正是时候。
“一般来说,科学研究伦理审查对人类来说,广义上不仅关系到医学上的探索,还关系到生命生物科学等行业。 》执政医、医学微博新媒体“江淮医学”的主笔叶正松向媒体表示,目前中国没有国家级伦理专家委员会,各地卫委组织伦理专家委员长期处于各自政治状态。
“不完善之处在于科学技术伦理建设缺乏上位法的宏观指导和下位法的细节操作,科学技术事业在伦理指导和审查方面没有统一和确定的标准。 其次,现有指导文件的复印件存在相互冲突、重复的问题,存在漏入审查范围、缺失的问题,审查的主体存在定位模糊、不独立等问题。 ”。 曹毅博说。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中国科技协会年发表的关于科技工作者科研伦理意识的调查报告,很多科技工作者完全不理解科研可靠性、转基因、伦理审查方法等科研伦理管理相关文件的规定。 科技工作者对我国科研人员科研伦理道德水平的评价很低,许多科技工作者认为我国科研伦理道德的普及、教育和管理制度存在短板,发生在违反科研伦理道德现象时。
“我国建立科学技术伦理委员会,是为中国制定科学伦理道德规范,提供组织保障。 ”乔说。
王岳说,成立科学技术伦理委员会实际上是对中国科学技术迅速发展的方向和价值选择建立最好的专家评价机制,“科学技术伦理委员会今后可能会就许多重大事情提出一些专家意见”
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研究员、科学技术和社会研究中心主任段伟文表示,建立国家级科学技术伦理委员会,是为了全面掌握科学前沿和新兴科学技术的事实和深远结果,系统深入开展了价值权衡和伦理考虑 建立科学技术活动必须遵循一系列价值标准,以其权威程度和严谨性统一规范科学技术活动,指导协调,全面确定、确定和构建。
完全科学技术伦理立法
对过境者的终身追责
根据公开资料,中国伦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最早见于1995年前卫生部发布的《临床药理基地管理指导大纲》,经过20多年的快速发展,中国伦理委员会制度的相关法律规定不断完善,首先是《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人
其中,《关于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方法》第7条规定,从事关于人的生物医学研究的医疗卫生机构是关于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事业的管理责任主体,设立伦理委员会,采取比较有效的措施由伦理委员会独立进行伦理审查
伦理委员会是由医学专家、法律专家及伦理学专家组成的独立组织,检查临床试验方案及操作程序是否符合道德和伦理学的标准,提供公众保证,保护受试者的安全、健康和权益,符合生命科学的伦理
以“基因编辑婴儿事件”嫌疑的违法违反问题为例,叶正松解体称,在此事件中贺建奎的行为涉嫌实施了国家明令禁止的以生殖为目的的人胚胎基因编辑活动,涉嫌违反了“人生殖辅助技术和人精子库伦理大体”条例 另一方面,贺建奎向别人伪造伦理审查书,召集8组夫妇志愿者参加实验,涉嫌伪造文件罪。 但综合来看,两者的惩罚力度都是有限的。
因此,许多专家呼吁“基因编辑婴儿”给我国立法机关、行政主管部门带来一个觉醒,加强这方面的立法和制度设计,严格禁止生育中编辑人类基因的行为。 另外,律师团体发表了联名声明:“虽然没有惩戒性地规定具体的法条,但其行为本身已经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应该以威胁公共安全的嫌疑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到目前为止,科技部、财政部发行了《关于进一步优化国家要点的研究开发计划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其中《加强科学伦理审查和监督管理,相关负责人和科研人员必须遵守科学道德,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伦理标准 附属机构建立资质合格的伦理审查委员会必须对相关科研活动加强审查和监督管理。 相关科研人员必须亲自接受伦理审查和监督”。
“制度规范水平首先是立法,国家现在在科学技术伦理方面应该有法律法规,最低也是国务院级别的行政法规。 其次必须决定我们国家的科学技术伦理是政府主导型还是市场型。 伦理审查机构是由政府主导还是由市场竞争形成的? 像海外美国这样的这些国家是由第三方组织认证的,中国的国情是否适合政府允许设立,比较难进行有效的监督。 ”。 王岳说。
对此曹毅博认为,完整的相关制度首先体现在建立系统化的法律法规制度这一点上。 从有指导意义的上位法到可操作的下位法,使科技伦理事业有严密的标准和规范。 其次,建立系统内的自我修复机构和系统外的监视机构。 确保科技伦理建设和后续事业的开展受到行政、司法和舆论的广泛监督。 再次,建立科学严格的审查制度。 确保对科研工作者的预审、事件中监督和事后跟踪的监督管理,实现科研工作者对伦理问题的终身跟踪责任,通过体制机构建设从源头上杜绝违反科技伦理的行为。
“医学研究伦理审查是科技伦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现在社会在智能设备的信赖优势到大数据、人工智能的迅速发展中个人隐私的参与、生物实验、化学工业、核能等全方位的科学研究中存在伦理问题,现在 ”曹毅博说。
制图/高岳
标题:热点:加快树立科技伦理审查制度网络法治频道 地址:http://www.leixj.com/gy/2021/0322/426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