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职业吃货”被起诉第一案落槌网络法治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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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张维
在网购、外卖等网络平台上疯狂下单,收到后马上申请“只退款”拒绝退货,用职业投诉等方法强迫商家妥协是典型的“职业饮食”行为。
最近杭州网络法院作出判决,认定被告周某的恶意退款行为明显不符合普通人的购物习惯,滥用淘宝会员的权利,损害平台正常运营秩序,周某为淘宝网经济损失1元和合理支持
这是淘宝网最近起诉的“职业饮食”索赔事件的一个例子,也是最先作出判决的事件。
根据法院的判决书,湖南女子周某通过自己的身份新闻注册淘宝账号,分别下单。 其中,年6月7日至16日订购289件,当月申请退款281件,退款成功277件,实际退款金额为3854.54元。 年7月1日至5日订购344件,当月申请退款343件,退款335件成功,实际退款金额为18842.53元。 在这一个多月里,周某一共订购了633件,申请只退还了624件,退款成功了612票,金额为3.2万余元。
另外,周某只退款不退货,但在周某填写的退款理由中,表现高度一致,错字也一样。 这种异常行为引起了淘宝网的观察。
淘宝早就被规定10多年前没有理由退货7天,但我知道当时法律没有提出这个要求。 这项规定的目的是建立客户对网上购物的信心。 没想到会被周某那样的“职业饮食”利用。
淘宝网认为,周某以退货为目的,通过各种手段获得不正当好处的方法不仅会使卖方失去货款,还会伤害卖方和客户之间的信任,破坏淘宝网平台苦心建设和维持的诚实公平健康的购物生态环境, 另外,周某的恶意退款行为滥用会员权,严重违反服务协议,给淘宝网带来经济和商誉上的严重负面影响,要赔偿损失。 年12月19日,淘宝网向杭州网络法院起诉周某,需求法院命令被告赔偿淘宝网经济损失1元,合理支出(律师费) 1万元。
杭州网络法院认为,证据中反映的具体数据足以证明被告周某出具的退款申请明显不符合普通人的购物习惯,退款理由单一,其行为滥用淘宝网平台的会员权,诚实合法 然后,淘宝网为处理被告不实投诉多支出人力物资资源,给淘宝网带来实际损失,直接由淘宝网和全社会共同倡导,建设、维持诚实、公平、健康的购物生态环境,被告周某的行为在我国
另外,被告周某在平等自主的基础上注册淘宝会员,其签订的服务协议真实有效,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要诚实,遵守信用,尊重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被告周某的过失行为侵犯淘宝网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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