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不满16岁禁止直播营销 是多重法律要求网络法治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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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网络通信13日与有关部门起草了《网络直播营销新闻复印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意见稿,直播市场推广负责人或者直播间运营者是自然人的,必须在16岁以上。 十六岁以上未成年人申请成为直播营销推广专家或者直播间运营者的,必须征得监护人的同意。
相关统计数据显示,年国内直播电商市场规模已经达到4338亿元。 今年直播电商整体规模预计将突破万亿。 除此之外,在直播的电商购物中,也存在着人气假、评论假、夸大广告、极限用语、引导交易、虚假交易、避免安全管理的个人交易行为等不可忽视的问题。 其中必须特别指出的是,未满十六岁参与直播带品,直播带品的低龄化现象近年来非常显着,其危害和影响也同样不容忽视。
不管播音员们的网络广播是为自己卖商品还是受雇于其他机构为别人带商品,其行为无疑是典型的劳动行为和广告发布行为。 根据我国劳动法及相关辅助法规,雇主不得招募未满16岁的工人。 根据广告法则,不得利用未满10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的代言人。 另外,使未成年人早期从事劳动也与我国未成年人保护相关规定不一致。
另外,我国民法规定,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没有或完全没有民事行为能力,对相关违法等造成的损失不承担或完全不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如果让未满16岁的孩子做直播带品,由于其内心还不够成熟,直播带品的诱惑等不一定可信,由此产生的不利结果很难保障客户、平台的权益。
反过来说,这次的意见听取稿规定了禁止16岁以下的年轻人直播、随身物品等,不仅呼吁民法、广告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还保障了未成年人、相关现场直播平台、广泛的顾客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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