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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以法律的名义向“好评返现”说不网络法治频道

来源:网络转载日期:2021-03-20阅读:

本篇文章1042字,读完约3分钟

“双十一销售节”后,“剁碎党”沉浸在开箱的喜悦中,也面临着商家的选择。 “接吻,给我好评,我会得到3元红包的。 ”为了得到商家的现金红包,不得已而受到商品好评的客人不在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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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人在网上购物,收到的商品受到好评,把截图发给客人,店铺就遇到了把3元到5元的现金红包返还给客人的情况。 EC平台对“好评返还”的态度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支持不许可,但也没有收到客户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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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并不意味着合理,“好评返还”的本质是商家对顾客进行交易贿赂,引导非现实客观的评价行为。 已经购买的顾客评价是商品优劣的重要参考,“好评返还”误导了后续的顾客,使得很难获得客观真实正确的商品新闻,侵犯了广大顾客的知情权。 另外,“恢复好评”损害了其他电商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破坏了EC平台的可靠性规则,扰乱了网络交易的正当竞争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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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8月,广东省消化委员会召集了投诉部、法律部、费用领导部等专家进行深入研究,咨询了权威法律专家的意见。 大家一致认为,“好评有礼貌”、“好评归还”等经营方法是不正当的竞争行为,侵犯客户知情权,不利于社会诚信建设,违反了《客户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 广东省消委会据此正式向某EC平台发出劝告,要求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坚决全面纠正商家这些不当行为,完善信用评价体系,为客户提供安全放心的网购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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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法》从年1月1日开始实施后,规定“电子商务运营商不得通过虚构的交易、制作顾客评价等方法进行虚假或招致误解的商业推广,欺骗或误解顾客”。 但是,“返还好评”毕竟只是诱导而不是编造顾客的评价,法律并没有明确禁止,客观上给平台监督和执法监督带来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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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顾客协会年发表的顾客问卷,关于“返还好评”等活动,76.4%的回答者认为违反了“电子商务法”。 16.6%的受访者认为这不是违法的。 7.0%的受访者不太清楚是否违法。 客户的看法不统一,从侧面也不确定“恢复好评”是否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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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实是网购的基础,“好评还款”虽然金额很少,但有违公平交易、诚实经营的市场。 认为“返还好评”是违法的,不应该成为法律上的难题,必须以法律的名义说它。 有关部门应尽快颁布辅助法规或司法解释,将客户评价纳入电商禁止行为,扭转这种畸形的网购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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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平台必须建立切实有效的监视机构、通报机构和处罚机构,通过规范经营者的经营行为,诱惑商家形成公平竞争、诚实经营的行为自觉。 许多客户也要积极抵制这种不当的经营行为,不要渴望苍蝇头小利成为商家的新闻假工具。 (张淳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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