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北青报:“药品拆零销售”好以前传下来应拾回来
本篇文章879字,读完约2分钟
原标题:“药品过零销售”应该捡起以前传达的东西。
把药品分解为零销售的方法在19780年代广泛存在于我国各地的医院和药店。 现在我们再去买药。 带来的经常是整个箱子,整个瓶子的药。 很多人生病没吃药,家里剩下很多一半的药,渐渐过期了。 那么,药品能像以前一样分解成零销售,让患者根据处方根据需要购买吗?
药品的过零销售是指医生根据患者的病情开天开药,医院药店根据量开药,用小纸袋封药片,写上服药时间和次数。 这样,既可以减少药品浪费,减少药物污染,又可以根据需要用药,节约患者的诊察价格,可以说一举多得。
这种药品销售一直流传至今,并不是没有得到相应的政策支持。 从2000年开始,国家多次修改过《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其中,确定药品零售操作包括零拆销售,规定药品零售的营业场所必须具备药品零拆销售所需的调和工具、包装用品。
但是,光靠政策支援是不够的,药品的过零销售不能落地有几个现实的“障碍石”。 例如,制药公司没有小包装,操作规范不完全。 药品零售场所考虑拆除零价格,不想提供这项服务。 患者关于过零药品的安全性有很多禁忌等。 很明显,药品归零有关的环节很多,需要药厂、医院、药店、患者等的共同合作和支持,为了保障散药的安全性需要严格的制度规范,可以实现药品归零。
根据操作流程,药品归零是附加服务,操作员必须有专业信息,分散包装的环境也必须清洁安全。 因此,药品的零分解可以先从医院开始,指导医生根据需要开药,减少大的处方现象。 医院药店按处方配药,确保患者按量取药,实现诊疗环节药品的归零。 广泛的零售药店可以逐步推进调零销售,从连锁药店、大型药店开始,训练营业员熟练的操作,根据医生的处方给患者调零。
药品归零模式不仅有利于患者个体,而且有利于我国逐步建立完整的分级诊疗体系,实施医药分离制度,打击医疗腐败行为。 如果医生不需要开大药赚钱的话,当然会按照按需开药,药品的解除会顺利进行。 因此,在我国医疗行业改革持续推进的今天,在“药品零分解销售”的好前捡来的,对逐步执行各医药改革政策,离开各环节的好处分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王桂霞)
标题:热点:北青报:“药品拆零销售”好以前传下来应拾回来 地址:http://www.leixj.com/gy/2021/0319/418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