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科创板再融资制度规则集中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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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科创板再融资制度的规则集中落地
证监会于7月3日发布了《科学创板上市企业证券发行登记管理办法(试行)》,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标志着市场关注的科学创板再融资办法发布。
《科创板上市企业证券发行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共第七章,九十三条,第一确定适用范围,上市企业发行股票、可转换企业债券、预托证明书等证券品种时,适用科创板再融资办法。 二是简化发布条件。 区分向非特定对象发行和向特定对象发行,区别设置各种证券品种的再融资条件。 三是确定上市审查和注册程序的发行,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查期为2个月,证监会注册期为15个工作日,与“小额快速”融资相比设置简易程序。 四是加强新闻披露要求,披露比较领域的优势、业务模式、企业管理等复印件,充分披露科研水平、科研人员、科研资金投入等新闻。 五、对发行承销作出特别规定,就发行价格、定价基准日期、锁定期限及可转换债务的转换期限、转换股价金、交易方法等作出特别安排。 六是加强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加强上市企业、中介机构等市场主体对违法行为的追责。
这次的科创板再融资制度设计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简单步骤。 对于运营规范的科创板上市企业,年度股东大会可以根据企业章程的规定,决定向董事会发行融资总额在人民币3亿元以下,且在最近年末净资产的20%以下的股票。 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简易手续后,对推荐人发表肯定的审计意见的,不进行审查讯问,从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发出审查意见,向中国证监会报告注册。 中国证监会在收到交易所的审查意见后做出是在三个工作日内注册还是不注册的决定。
现在科学创板上市企业基本完成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一个个发挥简易程序的融资功能,调整简易程序年的适用要求,上市企业通过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方法,允许董事会决定简易程序的申请
当天,上海证券交易所总结发布了科学创板再融资相关规则,确定了审查标准、审查程序和发行承销环节的业务要求。
当天发布的规则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企业证券发行上市审查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企业证券发行承销实施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企业证券发行上市审查问答》。
这些规则与科创板再融资方法等规则和规范性文件一起,构成科创板上市企业证券发行的完善规则体系。 (记者温济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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