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广东揭阳原常务副市长刘盛发涉嫌受贿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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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盛发照片来源:揭阳市信访局网站
记者从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获悉,经过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1月7日,该院因涉嫌受贿罪,对广东省露阳市原市委常务委员会、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刘盛立案进行了搜查。
1月9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对刘盛发采取了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张娜)
【刘盛发简历】
刘盛发,男,广东汕头人,汉族,1962年2月出生,学历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1984年7月就职,1985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现任中国共产党发阳市委常务委员、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党组副书记。
1981.091984.07在韩山师范中文系读书。
1984.071986.07被省委组织部评为基础训练,参加澄海县batou镇政府办公室资料员(期间: 1985.111986.02汕头市委第三届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1986.071987.12任共青团澄海县委副书记。
1987.121991.01汕头特区志事务所,党史事务所副科级干事,副主任
1991.011992.02汕头特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民政科副科长、龙湖区民政局副局长(主持全面任职,1992.02为正科级干部)
1992.021992.07在中国共产党揭阳市委办公室工作(正科级)
1992.071994.03揭阳市政府驻汕头办事处副主任(全面就业,正科级)
1994.031995.11任意揭阳市政府驻汕头办事处主任(副处级)
1995.111998.02中国共产党揭阳市东山区委副书记、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1998.022001.07中国共产党揭阳市东山区委书记。
2001.072003.06中国共产党发东县委书记、县人民武装部党委第一书记。
2003.062003.08阳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中国共产党发东县委书记、县人民武装部党委第一书记(期间参加1999.092002.07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经济学专业学习)
2003.082006.12揭阳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06.122007.01中国共产党发阳市委常务委员会、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07.01中国共产党发阳市委常务委员、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党组副书记(期间参加了2008.102010.12华南理工大学emba级学习,取得了高级管理者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广东省第九、十一届党大会代表,省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国共产党揭阳市三、四、五次委员会委员,揭阳市二、三、四、五次人民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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