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北青报:对高回报金融产品要有免疫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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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高收益金融产品需要免疫力。
银保监会消保局、中国人民银行消保局的主要负责人日前回答记者的提问时说,没有高收益、低风险的金融产品,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保本高收益”是金融欺诈。 约定本金金融产品收益率超过6%时打问号,超过8%时危险,10%以上必须做好失去所有本金的准备。
高收益的诱惑对相当多的居民来说很难抵抗。 那么,如何有效地防范金融产品的风险,使“高收益”的金融产品不冲击和影响广大居民的生活,不伤害广大居民的利益呢? 为了从根本上处理金融产品带来的风险问题,各方必须共同应对,采取有力的预防措施,共同防止和解决金融销售产品带来的风险。
对金融产品客户来说,风险防范意识比以前明显提高了。 许多客户知道在购买金融产品时要理解和判断销售者的素质、销售者的素质、产品的风险等。 有人可能会说,向没有资格、工作人员比较有效的身份说明的机构购买金融产品是渴望利益的结果。 客观地说,并不排除某些客户有这种行为,也不排除他们容易被好处诱惑。 但是,这些机构的存在本身就是缺乏监督管理的表现。 对客户来说,既然能堂堂正正地出现在市场上,就不可能违法不可靠。 否则,有关方面为什么不予以取缔呢?
这带来了问题。 监督机构认为销售收益率高的金融产品风险非常大,为什么不惩罚销售这些产品的机构,及时取缔呢? 很明显,这是一个值得深思和反省的问题。 非法销售金融产品的机构既没有取缔顾客的权限,也没有限制销售的权限,也没有让顾客完全评价某个金融销售产品是否合法的权限,是否有很大的风险,似乎不太合理。 如果监管机构能及时取缔非法销售这些金融产品的机构,会不会出现这样的问题?
对许多客户来说,如果投资渠道不多,财富贬值,收益率高的金融产品当然是他们的重要选择。 风险来自贪婪,风险也来自没有更好的投资渠道和平台。 前者来自客户,客户自身的贪婪引起了风险,也给自己的利益带来了安全风险。 后者来自金融机构和监督机构,从越来越多的顾客利益的角度考虑问题,提供了越来越多的选择,合法的,风险可控的金融产品。
因此,两大监督机构消防局主要负责人的注意是必要的,及时的,要利用现在金融市场出现的高收益诱惑客户,与销售金融产品行为的一次注意和警告相比,引起广大客户的重视。 他们购买这种金融产品时更谨慎。 但是,光有这样的注意是不够的。 毕竟客户的分析度还很低。 高收益带来的高诱惑在个别顾客心中无法消除,但有时会引起他们的冲动和盲动。 最根本的方法是避免销售这些金融产品的机构采取损害顾客利益的行为,或者避免它们有存在的空间。 只要存在,顾客一定会上当。
那么,可以用普及等方法教育很多客户不要上当,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但更重要的是治本之策,是金融监督机构发挥威力,增强合作,扩大监督放射面,不给违法销售高收益金融产品的机构提供立足点,切实维持良好的金融市场秩序,维持广泛的顾客优势。 (谭浩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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