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生态保护红线判断不是重新划定 而是对比问题、处理问题、优化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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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9月20日电(记者孟哲)在今天上午举行的生态环境部9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自然生态保护司长崔书红说,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事业完成了阶段性目标任务。 总体来说,各方同意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的技术方法、方案。 今年年初,自然资源部和生态环境部决定共同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的判断业务,判断不是重新划定、总更换,而是强调问题的比较、问题的处理、优化是完全的,另外,通过判断,本来计划的生态保护红线的面积
崔书红解释说,现在各省正在推进判断业务,判断优化后的红线划定方案满足限制条件。 已经完成初期评价的几个省的结果表明,对生态保护红外线的划定结果没有很大的影响,判断出生态保护红外线的整体结构没有变化。
崔书红说,现实中,生态保护红线是“禁区”,是“无人区”,不能参加任何项目,不能“一刀切”。 这种想法是片面的,不正确的。 中国政府发行的《划定并严格遵守生态保护红线的一些意见》确定:“生态保护红线大体上是按照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管理的。” “国家重大基础设施、重大民生保障项目建设等需要调整的,经省级政府组织论证,提出调整方案,经有关部门审查,报国务院批准。 ”这里,开发禁止区域管理要求是指在国土空间开发中禁止工业化城市化开发。 关于相关国家计量民生的重大项目,经严格批准可以用红线实施。
生态环境部建立了“事前严防”、“事件中严控”、“事后奖惩”生态保护红线的全过程监督管理体系,确保红线被牢牢拉下、保护、可持续发展。
一是将生态保护红线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政府综合决策,确立生态保护红线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中的优先顺序,禁止工业化和城市化建设项目的追加。
二是建立和完善生态保护红外线监测网络,加快国家生态保护红外线监测平台建设,实现常态化监测。
三是加强执法监督,建立常态化执法机制,定期执法,依法处罚违规行为,有案件一定要查,确保违法。
四、开展判断审查,审查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评价和追究责任、离任审计的重要参考。
五、建立奖励机制,在保护效果好的情况下,在生态保护补偿、政策支持等方面进行倾斜奖励。
另外,生态环境部也公开了生态保护红外线的相关新闻,顺利监督通报渠道,加强政策推进,积极发挥媒体、公益组织、志愿者、社会公众的力量,形成全社会保护生态保护红外线的良好气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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