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环保问题上不讲法治就是不讲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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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环境问题上不法治是不政治
本报特约评论家
今天的社评
从秦岭北麓的违反建设到泉州湾湿地的开垦行为,典型的实例告诉我们,为了抑制环境的违法性,必须从法制走向法治,通过铁腕管理达到制度的实效。 法律力量明确后,违法犯罪分子理解恐惧,职能部门知道职务,生态文明建设可以达到预期的目标。
被列入福建泉州湾河口湿地——“亚洲重要湿地”“中国优先保护生态系统”的自然保护区,自去年以来非法开垦700多亩,堰长达2公里多,地形受到严重破坏。 据新华社报道,一年多来,当地群众不断通报有关部门,7个相关职能部门执行10余次法,执法力出动近千人,无法比较有效地阻止非法开垦行为。 (相关报道见a7版)
七部门的十余次执法没能比较有效地阻止泉州湾湿地的开垦行为,这是不自然的现实,也是尖锐的必解:问题到底在哪里? 正如泉州市纪委有关负责人所说,如果一个部门认真负责,破坏湿地的违法行为不能持续一年多,破坏范围扩大。 如果相关部门觉得真的很难对付,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睁开一只眼睛闭上一只眼睛,态度暧昧,一边高高举起木板一边轻轻地放下,当然不能说有实效性。
七部门十余次执法不能阻止环境违法行为,与制度性的“病灶”有很大关系。 例如,不法分子经常在夜间作业,无法防止,仅靠一家海洋渔业部门很难根除违法行为。 例如,非法开垦的范围是湿地,湿地是海域,应该由海洋渔业部门管理,林业部门能做的只有“止痒”,不能“切开切除”。 表面上都是理由,但不能实际推敲。 各部门的职务,尽各自的责任,各部门负责护土的话,环境的违法行为怎么能继续泛滥呢? 职能部门善于协同作战,握紧手指拳头,集中力量,违法者怎么能心怀恐惧?
少数地方和部门在环境保护方面实践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思维,不仅有禁止,而且不遵守法律。 另一个典型的例子发生在陕西省。 与违反秦岭北麓建的别墅破坏环境保护生态问题相比,中央领导曾经发出过6次指示,实际上很少见。 秦岭违反建设问题相当长时间没有根治了。 因为当地有关部门完全没有意识到违反建设的危害,没有意识到党纪律的严格和法律的严格,能拖就拖,能糊弄就糊弄,一天一天。
近年来,国家进行了一系列立法设计,据说从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环境保护法是“史上最严格的”,在打击环境违法犯罪方面具有空前的力量。 从“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整体方案”到“大气污染防止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止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止行动计划”……密集发表了一系列制度,具有很强的操作性,但地方和部门在执行上的频率有点高。 在环境保护中我们缺少的不是法制建设而是法治建设。 要实现环境保护的法治化,法制的健全是必不可少的,但法制建设达到相当高的水平后,如何维护法律的尊严尤为重要,极为紧迫。
近年来,我国大力推进环境保护法治化,取得的成果可见,但有些地方和部门习惯于违反阳奉阴,或在“象征性执法”、“选择性执法”引起环境保护违法现象时出现,破坏环境填补危险 “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 ’在环境保护问题上不使用法治,严格不使用政治。 有点地方频率现环境的违法行为,与无心标本兼治不是监督管理部门,而是得过且过与根本不政治有关。
与秦岭违反建设问题相比,据中国共产党中央办公厅发布通报,陕西省委、西安市委在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反别墅建设问题上严重违反政治纪律。 陕西、西安两级党委重申,必须深刻认识秦岭北麓重建别墅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承担政治纪律、政治规律、思想学习、工作作风、责任,深刻汲取党在管理政党方面的教训,彻底承认错误。
从秦岭北麓的非法行为到泉州湾湿地的开垦行为,典型的实例告诉我们,为了抑制环境违法,必须从法制走向法治。 站起来,说必须修改,真的要触摸,好好执行,用铁腕管理达到制度的实效。 法律力量明确后,违法犯罪分子理解恐惧,职能部门知道职务,生态文明建设可以达到预期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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